此一机会,不可失也。
庐州通水运,有诸路漕臣在彼运量。急遣亲札,卿且体悉。十日二更。”鄂国金佗稡编续编卷3高宗宸翰卷下绍兴十一年
这时金军主力已经被张俊等击退,岳飞还没到达前线。
从这封御札可以看出,宋高宗对岳飞迟迟未按令出发也没敢指责,只是勉励一番,然后让其出兵,并且先提出军粮不是问题,都已经齐备。
可见岳飞之前的确以乏粮为由,未按时出兵。
这一次,岳飞倒是及时出兵了,“三月初四日,先臣不俟诏,麾兵救之”,从舒州出发,“先臣自舒州疾驰,以十二日辛亥至定远县”。鄂国金佗稡编续编卷3高宗宸翰卷下绍兴十一年
以岳飞军队的行军速度,从舒州到定远用了七八天时间,应该不是“疾驰”,可见岳珂用了曲笔。
张俊当时即便是想阻止岳飞去淮西立功,也只能是在自己击溃兀术主力,又收复了合肥之后,这应该是二月二十日之后,但是这时距宋高宗发给岳飞的第一份御札的时间,已经过去二十多天了,岳飞还没赶到庐州前线。
所以,三朝北盟会编才说“是役也,岳飞不出兵以为声援,朝廷憾之。”
因此,岳飞在淮西战事中逗留不前应是事实,并非张俊诬陷之词。
绍兴十一年年四月,宋高宗和秦桧以“明升其官爵,暗夺其兵柄”的方法收了张俊、韩世忠和岳飞三大将的兵权。
此后仅仅半个月即绍兴十一年五月十日,宋高宗就命张俊和岳飞前往韩世忠军队屯驻地楚州“按阅御前兵马,专一措置战守”
诏书上对出使的理由虽写得堂堂正正,但是宋高宗和秦桧实际上包含了三个目的:
一是为了彻底支解韩世忠的军队,陷害韩世忠,以削弱抗战派的力量
二是为了挑动韩世忠对岳飞的不满,以分裂抗战派
三是要放弃江北的防务,将军队撤到江南的镇江府,并将原韩世忠精锐亲军背嵬军调驻临安,为“议和”作准备。
绍兴十一年六月十六日,张俊、岳飞一行来到楚州,按阅兵籍后,才知道韩世忠只有三万人的军队,而他依靠这支人马,不仅能坚守楚州达十年之久,使金人不敢侵犯,而且还有余力进兵山东,实在令人称奇。
张俊和岳飞因主张不同,议事总不一致。
尽管张俊与韩世忠当时还是双重的儿女亲家,但他还是真正去完成高宗、秦桧交给的任务的,岳飞却时时不忘恢复之志。
首先是对韩世忠的军队问题上,张俊按朝廷意志主张把韩世忠的精锐背嵬军分拆,安排到其他军队中,据鄂国金佗粹编记载:
俊谓先臣说曰:“上留世忠,而使吾曹分其军,朝廷意可知也。”
先臣曰:“不然,国家所赖以图恢复者,唯自家三四辈。万一主上复令韩太保典军,吾济将何颜以见之?”
俊不大乐。
岳飞的阻止使张俊没及时完成任务,张俊心中懊恼,和岳飞的矛盾又加剧了。
其次是如何对待修葺楚州城的问题。
楚州当时是南宋对金国防御东线的最北端,扼据运河、淮河要冲,是抗金的重要门户。
张俊见楚州城池毁坏较重,就提出修城主张,据鄂国金佗梓编续编记载:
至楚州,俊谓飞曰:“当修城守”
飞答者久之,俊履强问,亦强答曰:“吾蒙国家厚恩,当与戮力复中原,若今为退保计,何以激励将士”。
又不乐,语颇侵飞俊归遂倡言飞欲弃山阳专欲保江。
由于岳飞的反对,张俊没能完成宋高宗交给的分解韩世忠军队的任务。
但张俊依然按照朝廷的计划,把淮东军从楚州撤回到镇江。因此张俊主张海州在淮北,恐为金人所得,下令摧毁海州城,将居民前往镇江府并将韩世忠的精锐部队调往临安屯驻。
七月初,张俊和岳飞回到临安,张俊因担心高宗怪罪自己没能完全分解韩世忠的军队,为了推脱责任,同时也因和岳飞的矛盾激化,怀恨他不尊重自己,反对自己的主张,便散布对岳飞不利的言语,无中生有地说岳飞“议弃山阳楚州旧名,专意保江江”。
秦桧正欲对付岳飞而无处下手,得张俊此言如获至宝,立即指使右谏议大夫万俟卨以此为据弹劾岳飞。据建炎以来系年要录记载:
壬子,右谏议大夫万俟卨言“伏见枢密副使岳飞,爵高禄厚,志满意得,平昔功名之念,日以颓坠。
今春敌寇大入,疆场骚然,陛下趣飞出师从为犄角,玺书络绎,使者相继于道,而乃稽违诏旨,不以时发,久之,一至舒、蕲勿卒复还。所幸诸师兵力自能却敌,不然,则其败挠国事可胜言哉?
比与同列按兵淮上,公对将佐谓,山阳不可守,沮丧士气,动摇民心,远近闻之,无不失望。伏望免飞副枢职事,出之于外,以伸邦宪”。
癸丑,上谓大臣曰:“山阳要地,屏蔽淮东。无山阳则通、泰不能固,贼来径趋苏常,岂不摇动,其事甚明。
比遣张俊、岳飞往彼措置战守,二人登城行视,飞于众中倡言:“楚不可守,城安用修?”盖将士戍山阳厌久,欲弃而之他,飞意在附下以要誉,故其言如此,朕何赖焉!”
万俟卨的奏章主要列举了两件事:
一是淮西之战,“稽违诏旨”,
二是倡言楚州“不可守”。
本是朝廷要撤除江北守备,如今却反诬是岳飞。
宋高宗也早想对岳飞进行惩处,此时不但不进行核实,反而亲自配合,说,“飞于众中倡言,楚不可守,城安用修。盖将士戍山阳厌久,欲弃而之他,飞意在附下以要誉,故其言如此,朕何赖焉”
秦桧也帮腔说“飞对人之言乃至是,中外或未知也”。
确定岳飞倡言放弃三阳为事实,其性质是“附下以要誉”,外示忠诚而内怀奸诈。
宋高宗对岳飞下此定论,加害之心,其意甚明。
接着万俟卨、御史中丛何铸和殿中待御史罗汝檝又多次弹劾岳飞。
岳飞被平白无故地横加罪名,己完全明白朝廷的用意,韩世忠险遭陷害的事实,似乎已预兆着自己可能被祸的命运。
他上奏恳请辞职,并请求皇帝“保全于终始”,使自己得以“远引于山林”。
在一个号称优礼臣僚,罪臣往往仅以贬黔流放了结的朝代,居然提出保全始终的问题,说明岳飞知道自己已经是身处险境。
八月九日,宋高宗假意挽留一番后,免去岳飞枢密副使职位,任命为武胜、定为军节度使,充任万寿观使。
宋高宗和秦桧欲杀害岳飞,他们再次使用了对付韩世忠的计策,派人到岳飞的部将中做文章。
据三朝北盟会编记载:
鄂州军统制张宪谋为乱都统制王贵执之送于枢行府。张宪以前军统制为提举一行事务,得飞之子云书,遂欲劫诸军为乱且曰率诸军径赴行在,乞岳少保复统军,或曰不若渡江往京西,朝廷必遣岳少保来抚谕,得少保复统军则无事矣。
渐泄露,百姓皆昼夜不安,官司亦无措置,惟忧而已。都统制王贵赴镇江府请枢密行府禀议方回到鄂州,前军副统制王俊以其事告之,贵大惊。
诸统制入竭,贵遂执宪送于枢密行府。是时张俊以枢密使视师在镇江也,俊令就行府勘,王应求请枢密院职级严师孟,令使刘兴仁推勘。师孟、兴仁以枢密院吏无推勘法,恐坏乱祖宗之制,力辞。俊从之,遂命应求推勘,狱成,送大理寺。
桧密遣王俊同王贵前去谋陷侯。王俊、王贵等观望,奏张宪、岳云欲谋反等事。俄将张宪、岳云俱扭械送大理寺根勘。
上闻惊骇。秦桧乞将张宪、岳云同证明其事。是时,侯尚不知。良久,秦桧密遣左右传宣:“请相公略到朝廷,别听圣旨。”侯闻宣诏,即时前去,却引到大理寺。
由三朝北盟会编的史料可以看出,岳飞部将王俊,向王贵告发岳飞爱将张宪与岳云有“据襄阳为变”而迫使朝廷让岳飞复掌兵权的阴谋,王贵随即逮捕张宪送镇江枢密府,张俊立即让枢密府审理此时事,王应求“请枢密院职级严师孟,令使刘兴仁推勘”。
但是二人认为枢密府官员无权进行“推勘”,不愿担任此任,张俊没有勉强他们,命王应求自己进行审理,取得证据后送大理寺。
岳飞被下狱后,秦桧先命御史中承何铸、大理卿周三畏等审理,但是经过反复审讯,何铸认为证据不足,岳飞不构成谋反罪。
秦桧认为审讯结果不利,又撤换了何铸,改任万俟卨为御史中丞审理岳飞一案,最终做成岳飞谋反案。
据建炎以来系年要录记载:
癸巳,岳飞赐死于大理寺至是万俟卨入台月余,狱遂上,及聚断大理寺垂李若朴、何彦猷言飞不应死,众不从。
于是飞以众证,坐尝自言己与太祖俱以三十岁除节度使,为指斥乘舆,情理切害。及敌犯淮西,前后亲受札十三次,不即策应,为拥兵逗留,当斩。
阆州观察使御前前军统制权副都统张宪坐收飞、云书,谋以襄阳叛,当绞。
诏飞赐飞死,命领殿前都指挥使职事杨沂中莅其刑,诛宪云于都市
流家属于岭南,天下冤之。飞死年二十九。
另据建炎以来朝野杂记之岳少保诬证断案记载:
余尝得当时行遣省札,考其狱词所坐,皆一时锻炼文饰之词。然扰不过如此则岳飞之冤可见矣。今录于后
绍兴十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刑部大理寺状进尚书省札子:张俊奏张宪供通为收岳飞文字后谋反,行府已有供到文状,奉圣旨就大理寺置司根勘闻奏。
今勘到岳飞因为探报得金人侵犯淮西,前后十五次乃受亲札指挥,令策应措置战事,而坐观胜负,又逗留不进。
及因董先、张宪问张俊军马如何,怎生地言之道,都败了回去也,便乃指斥乘舆。
问张宪、董先道,张家、韩家人马,你只将一万人,已跎踏了。
及因罢兵权后,又令孙革写书与张宪,令措置别作摹画,又令看讫焚之。又令张宪虚申报四太子大兵前来,侵犯上流。
自是之后,张宪商议待反背而据襄阳,及把截江岸两下,令掳官私舟船,又累次令孙革奏报不实,及制勘虚妄等罪
今奉圣旨根勘,合取旨裁断。
有旨,岳飞特赐死,张宪岳云并依军法施行,令杨沂中监斩,仍多差兵将防护,余依断。
从以上史料可见,南宋朝廷最终判定岳飞死罪,列出了以下罪证:
岳飞坐拥重兵,多次被受御笔,而逗留不进
“指斥乘舆”情理切害要跎踏张俊、韩世忠人马
令张宪“措置别作摹画”意待谋反。
这里可以清晰的看到宋高宗对岳飞父子的态度,大理寺上奏时还判定岳云“当追一官罚金”,但是宋高宗诏旨却变为了“诛宪云于都市”,所以真正下手杀死岳飞的,是宋高宗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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