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了。”护士说道,利落地拔出针头,按上一颗棉球。
最后一管殷红的血浆,被她小心地贴上标签,放在一旁架子上。配型工作才算是刚刚告一段落了。
我松了口气,按住那颗小小的棉球。任霆拿过我的衣服给我披上。
他真的很会照顾人,我不由得充满感情地仰头看他。干干净净、人畜无害的一张脸,浓密的睫毛在眼睛下扫下阴影。怎么看,都怎么觉得那天在空旷工厂里的一幕不是真实。
“饿不饿,我带你去吃东西。”他问。
“我饿得能吃下一头牛。”我装模作样地舔舔唇。
“今天怎么还是开着大黑,小紫被打入冷宫了吗?”我问。
“嗯,这款百搭。”
说起搭配,我觉得他是我见过最“臭美”的男人。和徐远那种简洁的商务风格不同,他喜欢在手腕、眼睛、耳朵上用昂贵的大牌饰品微微点缀一下。各种戒指、眼睛还有耳钉,真是个精致的猪猪男孩,我想起网络上的话。
他穿得仍旧非常随意,红色的休闲的运动羽绒服,一边耳骨上斜斜地挂着一个小小的耳钉。他长着一张清冷高贵的脸,从白白的牙齿到整洁的指甲无比透着精致,倒是穿这种略微随意的衣服显得比较好接近一点。
车子仍旧左拐右拐,他仿佛脑子里有张地图,专在小巷子里钻。很多都是勉强能过一辆车的单行道,竟然毫无差错。
“你喜欢吃面的吧?”他把车停在在一个狭窄的小巷子口。
凌乱的老旧小区,两侧是乱扯乱搭的电线,半空琳琳琅琅是各种裤子衣服。
我看着道旁一个电线杆,上面还留着可疑的水迹。
但是,这破空而出的一股鲜甜的味道是怎么回事?
“来,”他拉住我的手,一步步向前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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