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局的工作人员又打电话来公司,仲裁的事。陈部长把前因后果又都解释了一遍,再次重申公司的立场,也表达了公司的无奈。
那工作人员听了之后,这情况他也理解,但是法律程序上确实也有要求要补偿。既然这样,那就算仲裁后公司拒不执行吧,让那俩员工再去法院起诉。
于是,那两人就真的去起诉了。
很快,公司这边就收到了法院的立案通知。
因为联系人写的是陈部长,他一收到通知,就来跟副总汇报了。
这事前期他也有跟副总提过,所以副总并不惊讶,只有李明瑾是不知情的,她又被震惊了下。
这一波未平一波又起的,公司是流年不顺吗?
辞退员工要赔偿的规定,她知道,陈部长更加清楚。
只不过原先很多时候,公司都会以劝退,或者调岗降薪之类的方式,迫使员工主动申请离职。
而且,如果是因为员工犯了错,公司辞退他,他也有自知之明的不会再来闹了。很多工厂都缺工人,员工走了之后,很快甚至隔就可以到另外一个公司去上班挣钱,压根儿就没人知道他是因为什么原因而离开上一个公司的。
但是自从有了新劳动法,一夜之间,好像工人们都觉悟了,法律意识都提高了,动不动就跟公司谈条件,要赔偿,动不动就去劳动局投诉……
听这些饶背后,其实是存在着一些幕后推手,所谓的“会钻法律空子的人”。这些人懂法律,整混迹在外来工人群里,一听谁离职了,就去打听下原因,然后鼓动员工去找公司理论,理论不成就去劳动局投诉。
反正一个流程下来,他会一步步教员工怎么做,最后拿到补偿金的,双方再分。能分到几成,又看他出了多少计策。听五五分的都樱
而按照新劳动法的规定,公司辞退员工,得赔偿公司没签劳动合同,得赔偿公司不按时发工资,也得赔偿公司经营不善要裁员,还是得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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