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大人,此人是第五队辅兵薛强的父亲薛大富,特来向指挥大人献上晒制海盐的方法。”汤文琼笑吟吟地对龙錾说道。
闻得此语,龙錾双眼一亮,连忙延请薛大富入坐,薛大富一脸受宠若惊般的神情,斜签着身子坐下来。
随后,此人自我介绍道,此人曾是沂州盐场的作头,对制盐流程极熟悉,因顺军攻入山东,掠夺烧杀,沂州盐场被毁,他也不得已成了流民,一家人南下流浪,到淮安之地,以乞讨而活。这样朝不保夕地过了半年后,幸得有龙錾率其手下突袭刘泽清的水师营地,才把包括他们一家人在内的流民尽皆招揽。随后其子薛强作为辅兵选中,再接下来,一家人随着龙錾,辗转来到了这台湾宜兰。
“薛大富,现在这宜兰之地,也能开辟出晒盐场么?”龙錾问道。
“大人,当然可以,这两天,在下随船队去清除宜兰海滩处的杂树灌木,发现这宜兰之海岸,地势平缓,滩涂极多,若能规划出一大片盐场出来,可是源源不断的利润啊。”黑瘦的的薛大富,向龙錾唾沫横飞地讲述开发盐场前景。
薛大富尤自滔滔不绝,龙錾却陷了深思之中。
与薛大富侧重于食盐的生产相比,龙錾更多考虑以后食盐的销售。
龙錾看过一些明末的历史书,书是提过明末的盐引制度。
明朝时期,如果想要合法贩盐,商人必须先向政府取得盐引。商人凭盐引到盐场支盐,又到指定销盐区卖盐。
这种盐引,每引一号,分前后两卷,盖印后从中间分成两份,后卷给商人的,叫“引纸”——盐引;前卷存根叫“引根”。商人凭盐引到盐场支盐,又到指定销盐区卖盐。
在明初之时,朝廷鼓励商人输运粮食到边塞换取盐引,给予贩盐专利的制度。又称开中法。开中之制系沿袭宋、元制度,但明代多于边地开中,以吸引商人运粮到边防,充实边境军粮储备。
不过,现在已是南明之时,开中法早已成为历史陈迹,取而代之的是纲盐法。
《明史。盐政议》中说道,纲盐法的大体内容为,持有盐引的商人按地区分为10个纲,每纲盐引为20万引,每引折盐300斤,或银六钱四厘,称为“窝本“,另税银三两,公使(运输)银三两。以“圣德超千古,皇风廓九围“命名,未入纲者,无权经营盐业。
当然,这史书上的说法,是明朝中朝的价格与税率,与明朝末年相差很大,不足为据。但它说明了一点,朝廷现在直接把盐从官营专卖,变成了承包盐商专卖,官府只管收银子收税,然后指定盐商垄断官盐专卖权,并且该盐商的子孙可以世袭这种垄断权。官府再给这些盐商们划定区域运销食盐。
那么,什么条件的盐商有资格卖盐呢?
首先,这个盐商要拿到窝单。
所谓窝单,其实就是一件合法运销官盐的证明文件,一个大明政府颁发的特许执照。窝单上会注明该盐商所取得的盐引数量以及运销区域。那些盐商们,通过各种门路,向朝廷的盐运司申请资格,然后交一笔保证金,再找人具保之后,就能拿到朝廷颁发的窝单。
有了这个东西,这个盐商就有了垄断专卖的权利,并且,这个窝单是可以子孙世袭,也可以象银子一样,用来买卖与交易。
有了窝单以后,这名盐商就成了官方指定的食盐专卖商,拥有某块地域的垄断权。各盐商根据朝廷的指划,在各自的专卖区域内运销官盐,各盐商不得越界销售。也有一种特殊情况,就是鉴于该盐商的力量较小,不足以支撑起一片地域,那么他还可以伙卖。
所谓伙卖,就是由多个盐商合伙经营一片区域,内部再划分销售数量。
有了这窝单以后,以后这名盐商,每一年再向朝廷先交钱办一个本年度的资格证,就是年窝。有了年窝,就有了本年的专卖权。
总之,在这种纲盐制下,最重要的就是窝单,有窝单就有垄断专卖权。
龙錾没有这样的专卖权。
他也不打算去急急地向朝廷申请窝单,贩运食盐。
刚刚才升为宜兰指挥使龙錾,不希望在自已的发展初期,因为贩盐一事,就要触犯南明朝廷中太多人的利益,碰到太多不必要的发展障碍。
所以,他不打算向朝廷申请盐引窝单,以免使自已显得过于贪婪,给那些看他眼红的朝臣,留一个太过明显的把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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