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宴席还没散,余小姐怎么出现在这里?”
“宁王不也在这儿么?小女不过是随便走走,消消食罢了。”
宁王笑了笑,将葡萄和一手帕葡萄皮交给护卫杜明拿着,自己蹲下朝不远处把兔子追得飞窜的大黄狗叫道:“小财,过来!”
大黄狗听了,立刻放过了兔子,大步跑到了宁王面前,用脑袋蹭宁王的腿,显得格外乖顺。
“小财被我关在府里许久,闷坏了,今日带它出来逛逛,它平时温顺得很,从不扑咬人。”
这话像是在解释,可又像是在辩解。
余隐并不怕狗,只是刚刚这狗突然冲过来吓她一跳。
“宁王养的,必然温顺,只是听说这桃苑是皇上为丽夫人所建,一草一木都是丽夫人派人细心呵护,要是折了死了,怕是丽夫人要责罚。”余隐说。
宁王看了余隐一眼,并不理会她话语中的警告,自顾逗着狗,忽然抬手朝余隐一指,说了声:“去。”
大黄狗便小跑着朝余隐来。
阿金立刻挡在了余隐身前,可小财身形灵活,到了阿金身前一转,两条前腿抬起便扑到余隐大腿上。
“呜……”小财不叫不咬,只从鼻中呜咽两声,两只大眼睛滴溜溜一转,眨巴眨巴盯着余隐,仿佛在表达对刚才行为的歉意。
余隐对这些毛茸茸的动物原本就很喜爱,如今见小财如此更是一颗心都软了,忍不住摸了摸小财的头。
宁王吹了个口哨,小财回头瞅了两眼,伸舌头快速舔了一下余隐的手指,才转身慢悠悠回到主人身边。
“小财果然温顺,看来宁王对它驯养得极好。”余隐用帕子擦了擦手说。
“哪里哪里,本王驯服一条狗,可及不上定远侯驯服人的本事。”
“……”余隐手上动作一顿。
“宁王这是何意?”
“余小姐不明白么,听说余小姐自幼在遂州长大,来京城不过三月有余,第一次进宫,便落落大方,举手投足之间的气派竟丝毫不逊色于那些王孙贵族的小姐们,尤其是方才那一曲,没有刻苦练习几年是万万弹不出那等水平的,余小姐本家是培养不出余小姐这样的女子吧,难道是定远侯高瞻远瞩,十几年前就暗中派人调教不成?”
宁王的一番话,倒是叫余隐听得胆战心惊。
她入宫后便事事小心,生怕出了差错,结果反倒弄巧成拙,叫宁王察觉出端倪。
遂州冯家日渐没落,各分支一代不如一代,老夫人为余隐上的族谱,她父亲是个小商贩,母亲是一个绣娘,这样的出身怎么会熟知宫廷规矩,就算入京后有侯府教导,第一次进宫也难免会紧张出错,更何况,她还会弹筝。
余隐暗暗叹了口气。
“不瞒宁王殿下,小女幼时见人弹筝便一心想学,父母为了满足小女的心愿,省吃俭用出了一笔钱买了筝,又请了一位老乐师,小女不忍辜负父母的苦心,便日日勤学苦练,可惜没有天赋,只能学些皮毛。”
“虽然我家中不富裕,但好歹祖上也是清贵人家,更何况我母亲还与定远侯府老夫人同为一脉,便也是打小教小女规矩的。”
余隐说得情真意切,宁王听了不过一笑。
“罢了罢了,你说得如此真实,本王若是不信岂不辜负了你的良苦用心,时辰不早了,估计前面的宴席也快散了,本王还得去御膳房给小财搜刮一顿晚饭。”说着,弯腰拍了拍小财的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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