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本书的内容从男孩儿在家乡出发开始,写到看到曹笙事件要抒发感慨时戛然而止,让曹笙无法窥得那个男孩儿对这件事的想法,虽然她已有过感受,他的温润与柔软。
对于曹笙来说这本书的内容便是她接下来日子的指南针,萌生到某个城市做兼职也是从书中看到的,那个男孩儿没旅行到一个城市便会在那个城市打一份短工,为了能够融入那个城市,而非遥远地只与光鲜地城市外表互行注目礼。
曹笙想要把自己经历的故事写在这本书上,就像是续写似得,期待有天再见面能够把这本书交给那个男孩儿,虽说多半这辈子都无法遇见。
知道这本书的内容时曹笙是十分慌张的,因为这样付出心血的装订以及撰写,恐怕对于那男孩儿来说这是十分重要的生活记忆,所以她第一时间想的是至少要把这本书还给那个男孩儿。可是她在微博上苦苦搜寻无果,还不能用自己的账号发动呼吁。
就在曹笙懊恼之时,她重新翻起书,在书的封底有着这样一段话。
“当你看到这行文字的时候说明我遗失了这本书,如果有兴趣你可以翻看里面的故事,那均是我经过稍稍加工后的经历,当然你应该已经看完才看到这儿,否则哪会有人直接看封底呢。
这本书对我来说很重要,正因此我每次手写完之后都会用手机扫描文档保存起来,因此你拾得这本书后无需惊慌失措地寻找失主。
即使如此我同样请求你把这本书视作珍宝地留存起来,如果你想找到我的话,这本书中藏着找到我的钥匙,当然前提是你够有趣,并且你想要找到我。否则你无论怎么看,都无法找到脉门。这就像是寻找同类,嗅着同样的味道一点便通。
那么就说这些,如果有缘再见的话希望你拿着这本书,希望书中会多出些你的故事。到那时若能出版成册,我们共享版税。
祝好运,陌生人,顺祝康宁。”
曹笙觉得这个男孩儿特别有趣,尤其是那句“这本书对我来说很重要,正因此我每次手写完之后都会用手机扫描文档保存起来”,意料之外的转折却在情理之中。如果是曹笙的话她也会这么做,既然重要肯定要做好后续准备,怎么可能没有点后备手段。
关于找到这个男孩儿的线索曹笙看过一遍后便明了,她特别明白这个男孩儿口中寻找同类的语义,找到他的方式便是去那些他故事中的城市,而后自然会有线索浮出水面。
就像是一次真实的寻宝游戏,恰好曹笙有时间,更有想找到一个惊鸿一瞥的人的冲动。而这些,才是现在最能让她充满希望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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