寺院里的晨钟暮鼓与京城很不相同。
晨钟在静谧的山林间敲响,云雾之中回音阵阵。
僧人们诵经的声音很快隔着重重院墙传来。
墨烟醒得很早,在永福寺内四处逛了几圈,上了一炷早香。等到她走回住处时,看到陈吉欢已经起床,便跟他一起到居士院落的厨房去吃早饭。
饭食果然是素斋。
不过厨子据是特意带的御厨,手艺着实撩,各种腌菜和豆腐花样百出新鲜蔬菜则是从寺庙僧人开山自辟的田地现摘,水嫩清甜。
“哎呀呀,您别着急,”陈吉欢伸手拦住墨烟一个劲儿往盘子里凑的脑袋,脸上堆起苦笑,“我墨烟公公,咱还是得合计合计。”
“合计?合计什么?”
话着,她已经抽出一对筷子握在手里。
“哎呦。”陈吉欢赶忙伸出两只手握住筷子头,“就是您看,你是不是待会儿和殿下一起吃比较好?”
墨烟皱了皱眉,疑惑不解:“陈公公难道会和王爷一起吃?”
“那、那自然不会。”
“那不就得了。”墨烟一松手,转眼间又从筷筒里抽起邻二双筷子。陈吉欢眼疾手快地去挡,奈何快不过墨烟。
墨烟夹起一筷子豆干丝塞进嘴里,得意一笑。
“墨烟公公您这不是难为老奴……”
“别这么多虑嘛,万一王爷根本不想和我同席,那我岂不是没得吃早饭?”墨烟拍了拍他微微佝偻的肩膀陈吉欢也就三十岁出头,拱肩缩背却是多年来兢兢业业伺候主子的功勋表征她把一双新筷子怼进他手里。
“放心吧,就算我现在把肚子填得满满当当,待会儿照样能吃得津津有味。陪吃陪喝我可是术业有专攻的!”
陈吉欢没办法,只好在圆木桌子替她腾出一个座儿来。
墨烟坐在陈吉欢和陈吉欢的徒弟中间。其他仆役坐在另一桌,不少人望着她。其中一个少年眼睛黑亮,看着有些眼熟。
“是福生吗?”她问。
“啊,是的!”那男孩儿激动地站起来,接着一躬身躬到额头磕着桌子,“我还没感谢过公公对我的大恩大德”
“哪里话。吃饭吃饭,不用谢我。”
“就是,别咋咋呼呼的碍着墨烟公公胃口。”陈吉欢板起脸训斥几句。
男孩赶忙低头道歉。
灶台后面的两个厨子正在切菜熬粥,为乐平王准备早膳。看着他们这出闹剧,二人不时发出柴火噼啵般的笑声。
这段插曲很快结束,墨烟正式开始享用晨起第一餐。
墨烟在这一屋子的仆从之中,确实还是显得鹤立鸡群、有所不同。
她吃饭规矩很好,坐得端端正正,像个官家公子。同时吃得又很快活,对食物本身充满兴趣。
陈吉欢这顿饭吃得就不大爽利了,一直心翼翼左顾右盼。
他处处留心着墨烟,怕她有什么不满意不高兴。同时还要关注着王爷卧房那儿有没有传出摇铃招呼声。
陈吉欢是个兢兢业业本本分分的好仆人。他心里头知道,王爷愿意带他在身边,就是因为他怕这怕那没什么主见,做事不会出大错。
他心里有杆秤,分得清上下尊卑,好坏软硬。
故而莫迟雨带出来的一批人,几乎各个儿都是陈吉欢避之不及、奉承不起的对象,因为他们皆为不是出头就是刺头的性情人物,隐处暗藏锋芒。
显然,墨烟也是其中一个典型。
乐平王起身的时辰,墨烟早已经吃完早饭,又去马厩照顾过了自己的黑马,去大殿看过了洒扫僧干活,去后院看过了僧人耕种田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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