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明时他与伯父约翰悄悄离开黑木镇,避开大道进入了树林。树林里很少有光透进来,白天总是雾气弥漫。除了形态诡异的树木,林中也遍布恶臭的沼地,当然也少不了与沼泽相伴的蚊蝇。
“这地方倒是没什么变化。”说着约翰戴上兜帽,还提了提头蓬遮住了自己的脸。
“我也该带件斗篷的。”一张口,他感觉有几只虫子飞进了嘴里,但现在也顾不上这些。
年轻人只穿了亚麻衬衣和皮革背心,整颗头都裸露在外。这些蚊子凶狠堪比血族。他试着挥舞手臂驱赶,但根本无济于事。
“还好我有先见之明。”约翰勒住马,从鞍囊中抽出一条毯子递给了杰西蒙,“你过惯了壁炉旁的舒服日子,离了镇子就连蚊子都能把你生吞活剥了。”
年轻下了马,解开绳子后发觉这毯子足有三米长。
“这么大?怎么用?”他疑惑地问。
“这是北方旅人的智慧,我来教你。”约翰跳下马,接过毯子叠了叠,变戏法似的将毯子包在了杰西蒙身上,“像这样缠在身上,做出兜帽和面巾,不比斗篷差多少。羊毛遮风挡雨还保暖,晚上解开还能裹着睡觉。”
“我想我还没学会。”他戴上兜帽和面巾,蚊虫顿时离他而去。一股难以言喻的成就感涌上心头,似乎他穿的不是羊毛毯,而是某件传奇铠甲。
“没关系,年轻人。”约翰笑了笑,“要去最近的教区还得走上十几天,而要去卡特的话就更远了。”
树林中有一条难以辨认小径,是过去的巡林人留下的,如今他们就沿着这条废弃的小道前进。林中时而传来诡异的动静,杰西蒙只觉得怪异。
“那是什么?”他忍不住发问。
“幽魂、乌鸦、癞蛤蟆?谁知道呢?荒郊野外天天闹鬼,只要不是冲咱们来的就行。”
“但您怎么知道不是冲着我们来的呢?”
“因为这是吸血鬼的地盘。”约翰挑了挑眉,“没有什么古灵精怪能跟吸血鬼叫板,除了狼人。但据我所知这片地区没有狼人的部落。”
虽然这么说,杰西蒙还是轻踢马腹跟紧了些。他们沿着小径前行,很快天色暗了下来,似乎是太阳将要落山。约翰从衣领里掏出一个圆盘状的东西,杰西蒙伸长脖子看了看,发现那竟是个怀表。
“没见过?”察觉到侄子的视线,约翰取下怀表递给了他。
“没在黑木镇见过。”
年轻人看了看,这怀表主要有黄铜打造,表盖也不例外。里面用罗马数字标注着十二个刻度,但只有一根黑色的时针转动。
“现在那根针指的几?”
“快两点半了。”
“你会看表?”约翰有些惊讶,杰西蒙这才想起吸血鬼辖区里根本没这玩意儿。
“是,我看过吸血鬼用这个。”他故作镇定,随口搪塞。
“这东西倒也确实是从吸血鬼那儿得来的。”约翰点点头重新把怀表戴上,“为了统一行动,我们用这个确定时间。一个刻度代表一个小时,今天破晓是在九点半左右。”
“白天还不到五个小时啊。”杰西蒙不禁感叹。
“已经不错了。我参加圣战那会儿白天只有四个半小时,据说戴诺菈出现前白天只有两个小时。”说着,约翰夹夹马腹,胯下的母马小跑了起来。“我们要在夜里行进十个小时,十二点再扎营,争取走出这片林子。”
杰西蒙紧随其后,大声回答:“明白!”
等到穿过树林,杰西蒙的屁股好像着了火。他学过骑马,但从没骑过这么长时间。他在毯子上翻来覆去想找个合适的姿势,一想到还要再骑十多天屁股就隐隐作痛。
他们在一株高大的老橡树旁扎营,约翰仁慈地让他先行歇息。背对树林,杰西蒙眺望着面前的荒野。
微风让草地泛起涟漪,也令身旁的橡树沙沙作响。银月俯视着这片大地,月光不时从云间洒落,既为身后的树林镀上苍白的光辉,也让阴影笼罩了树林边的两人。
约翰将火堆生起,跃动的火光斥退阴影。暖意袭来,杰西蒙觉得舒畅了许多。
今天对他经历了太多第一次,其中也包括第一次离开自己的父亲。迟早一天人们会察觉他的失踪,到那时父亲会如何应对?
“别担心,查尔斯是个聪明人。”像是看穿了杰西蒙的心思,坐在火旁的约翰突然说道。
与凶悍的样貌不同,杰西蒙早就发觉伯父是个非常细心的男人。一路上他虽然言语不多,但一直对自己的侄子照顾有加。
听了他的话杰西蒙也安心了些。毕竟自己已决意参加护教军,他能做的就是多宰几只吸血鬼,不给父亲丢人。
“伯父,什么时候我才能上战场?”
“战场?”约翰突然笑了笑,添火的手也停住了,“如果你是说好几千人互相碾碎彼此的战役?那上一次大概还是数代司令以前,逐月格拉姆的年代。”
“那么久?”年轻人有些吃惊,“那护教军平时在干什么?”
“你要知道,与吸血鬼的战争是复杂的,不是集结一伙人冲进吸血鬼的城堡杀光所有看见的人那么简单。”约翰阐述着,“粮食、房屋、人心,所有的东西都需要考虑。我们不只是在杀怪物,我们是在试着重建这个世界的秩序。”
“你生活在安格罗氏族的恐怖统治下可能感觉不到,但在我们刚刚控制的安思屯,那的人巴不得把吸血鬼迎回来。毕竟吸血鬼能给他们小麦、马铃薯、番茄,而护教军能提供的只有黑麦和芜青。夜晚太长,白天太短,这注定我们要花费大量的人员物资来维护当下的局面。有时几个月建立起据点,可能一晚就被不知什么东西摧毁殆尽。”
杰西蒙静静地听着,确实自己从没有考虑过这些问题。歌赛克已经被黑暗统治了很长时间,要推翻一切绝非易事。对于吸血鬼统治下的人类,一碗血就能换取食物和保护确实是个不错的选择,尽管代价可能是自由。
“我听查尔斯说你剑术不错,也会神圣魔法是吗?”约翰问道。
“是。”杰斯蒙对此非常自信。
“护教军以六人为一队,每个聚落常驻二到四支小队,而几个聚落和一个城镇又组成一个教区,设一名教长。”约翰解释说,“你应该会被分配到一支小队中,平常在聚落守夜,如果有任务则会由教长分派给小队长。”
“这听着感觉有些……平常?”
虽然不能急于求成,但杰西蒙还是想尽可能多的参与实战。毕竟除了杀吸血鬼,成为一名旅者也是他的主要目的。设定上只有被逼到绝境才能点燃灵魂火花,每天在村子里巡逻可没这个机会。
“平常?”约翰凝视着自己的侄子,“还记得我说的话吗?在吸血鬼的地盘没什么敢招惹吸血鬼。但出了吸血鬼的地盘,就连一棵树窦娥能在巡夜时要了你的命。”
杰西蒙发觉自己说错了话,便没再敢作声。
“先睡吧,年轻人。说的太多轮到你守夜时就要打盹了。”约翰回过头来又开始添火,杰西蒙便转过身来闭上了眼睛。
离开家的第一晚,蚊子、屁股疼、梆硬的口粮、树林里的怪声,还算不错不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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