孤儿院的图书室很大,书架大概有三米高,各个时代的书都有,种类也是千奇百怪。
零七经常来着,不是为了看书,而是为了睡觉。
他会在深夜的时候一个人来着,去厨房翻出来点剩下的晚饭,在角落里吃完之后就蹲在书架的角落里,这么做不是因为他心里有什么问题,而是因为这里的味道很好,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他喜欢上了书架上的墨香味。
等到清晨的寒意侵入四肢,他才迷迷糊糊的从梦中醒来,睡眼朦胧的爬回寝室,盖上被,继续长达好几个小时的睡眠。
“雷,今天又来了吗?”拿着一个烤地瓜的零七在门口冲着他打招呼,他的手里除了红薯之外还有一瓶红酒,也不知道是从哪弄来的。
“零七,又跑来这里睡觉吗?”雷放下手中的书,转头看向门口的零七。
从很早之前开始,大概是两个人六岁的时候,他们晚上的时候都会来这,雷在长桌上看书,零七在角落里睡觉,谁也不打扰谁。
可能是他们天生沉默寡言,两个人很少说话,也可能是因为两个人性格不合,一说话就会吵架,总之,这两个人的交流很少。
“为什么每天晚上都要看书呢?雷,以你的能力,考满分是很容易的吧,既然这样,你又为什么要偷偷学习呢?”
零七啃了一口地瓜,又灌了一口红酒,这样的红酒很便宜,还不到5个积分。
雷对他的这种奇怪吃法早就见惯不惯了,他把正在看的书拿起来,零七看到了书的名字。
《白鲸之歌》?“这是什么?小说吗?”“什么嘛~原来你每天晚上都躲在这里看小说。”
“并不是躲在这里看,我从来没有躲着谁,而且我要纠正一点。”雷说道:“我并不是个天才,甚至在孩子们中我只能算一般水平,我每天看书是为了让我的成绩不至于落后,我没有诺曼那样的能力,能做到过目不忘,也没有你那么聪明,什么都不敢也可以拿满分。”
“零七,如果没什么事的话你还是睡觉吧,你这种什么都无所谓的样子让我很不爽。”
男孩仰起脖子,像喝快乐水那样灌了一开口红酒。
“你知道吗?雷。”
“其实我没有味觉,这瓶酒什么味道我根本尝不出来,每天吃饭的时候我也觉得很无趣,因为食物对我来说只是填充物而已。”
“不光是味觉,痛觉我也没有。”零七当着雷的面,用左手抓住右手食指,向后用力一折,接着雷就听到了骨节脱臼的声音,整个过程零七的表情都没有变化。
“你没事吧。”雷问道。
“没事,”零七答道:“很快就会恢复,虽然我们一起生活了很久,但是我身上的很多细节你都不知道,比如说,我有一只眼是瞎的。”
这件事他倒是注意到了,因为零七的右眼没有那么灵活,仔细观察的话就会发现,他两只眼球的运动并不同步。
“现在你应该明白了吧,我的生活可是很无聊的,没有味觉,没有痛觉,还被关在这个小房子里,只能和一些小孩玩捉迷藏。
并不是我故意每天都顶着张臭脸,而是在这个地方没有我喜欢的东西,或者说能让我感到愉悦的东西不是在这里能找到的。”
这番话让他感到很意外。
“找不到快乐?那么,让你愉悦的东西是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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