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定海被捕的四个时辰之后。
周家花了重金,上下打点,总算是从两京诸市署那里,弄清了周定海被捕的罪名——将良人蒋育冒充为奴,略卖人口。
《唐律疏议》中,有律法明示:诸略人、略卖人为奴婢者,绞;为部曲者,流三千里;为妻妾子孙者,徒三年。
白话解释就是,倘若采用欺骗、抢掠、胁迫等手段将良人卖为奴婢,那么略卖良人的主犯,应当被判处绞刑。
但周钧却感到奇怪,在记忆中,父亲周定海是一个非常守规矩的奴牙郎,违法犯罪的事情绝不会去做,怎么有胆子良人充奴,略卖人口?
周钧问母亲罗三娘,可知道蒋育这桩奴牙买卖,但后者基本不过问周定海的生意,所以自然是一无所知。
就在这时,周钧的大哥,周家的大公子周则,听闻父亲被捕,向私塾告假,专门跑了回来。
周则比周钧大三岁,行事稳健,作风正派,但是性格执拗,不懂变通。
周则跨进大门,刚刚问清事由,就开口喊道:“父亲决计不会略卖良人,我等可去京兆府伸冤!”
此言一出,周钧就摇头苦笑。
案件详情眼下都不清楚,就跑去官府伸冤?
更何况,长安城以朱雀大街为界,街东为万年县,街西为长安县。周定海眼下是被万年县的县狱所收押,倘若直接跑到京兆府去越级闹事,不仅对解决案件没有任何帮助,还会徒增官府恶感,闹得凶了,说不定还要吃些皮肉之苦。
周钧朝罗三娘问道:“父亲做奴牙郎的营生时,那些经手的单子,可有书文和私档?”
罗三娘点头道:“有,都放在书房的锁柜之中。”
周钧说了一声好,便朝着书房走去。
罗三娘和周则也不知道这小子想做什么,便跟了上去。
周钧来到书房,看着里侧墙壁摆放的一连排锁柜,朝随后赶来的罗三娘问道:“钥匙可在?”
罗三娘摇头道:“那串钥匙都绑在大郎的腰间,寸步不离。”
周钧长吁一口气,看了看周围,发现一块貔貅样貌的青铜镇纸,看样子颇为沉重,拿起来就想往锁扣上砸去。
周则见状连忙劝道:“此乃父亲私物,为人子岂可造次?”
周钧心道:这他妈都什么时候了,老爹马上就要上绞刑架了,这个傻缺大哥居然还在想着伦常俗事?
于是,不顾旁人,周钧将那镇纸重重的砸在锁扣上。
砸了好一会儿,总算将那些锁扣破坏,打开了柜门。
柜子中,有横七竖八的规整抽屉,每个抽屉上,都以天干地支计数法进行了编号和归类。
周钧找到距离现在最近的编号,打开抽屉,翻出了一份名为『蒋育』的私契。
打开私契一看,满眼的正楷繁体字,再加上唐风行文,让周钧有些头大。
所幸周则人在,通过他的一边阅读一边讲解,周钧也终于搞明白了,让周定海背上略卖罪名的生意,究竟是什么内容。
有一良人,名唤蒋育,本是太常寺太医署进学候补的生员,因家道中落,债台高筑,逼不得已,自荐为奴。
至于蒋育的买家,根据购奴私契上的描述,是胜业坊一户姓许的官宦人家。
那许家看中了蒋育的进学身份,再加上后者又自愿签下死契(卖身契,非雇佣契),所以交易价格非常高,足足有30贯。
30贯是个什么概念?
以粳米作为等价参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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