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午八点55分,纽约曼哈顿地标性建筑之一唐吉坷德大厦的会议室,一个个身着西服正装的男女精英正襟危坐,每双眼睛都带着好奇的神采望着会议室的大门。
九点整,会议室的门开了,灵蝶的长发盘起,上身小西服,下身齐膝短裙,一双黑色的8厘米高跟鞋。
但是跟往常不一样的是,她没有直接走上主位,而是站在了门边,做出了一副虚引的姿势。
嗒……
嗒……
皮鞋鞋跟敲击地面的声音,有节奏的响了起来。
在万众瞩目中,一个男人走了进来。
从样貌来看,男子大约30岁左右,成熟和活力在他身上很好的融合了。
一头利落的短发,每一寸都好似在用精度尺测量下修剪的一般。
他带着眼镜,一副红宝石镜片的眼镜,这是他自来到这个世界,第一拾起眼镜,他再一次回到了那个透过眼镜观察这个真实世界的孤独客。
一副纯金打造的耳环挂在了他的双耳上,阳光的照射下闪着迷人的金光。
但这些都是最吸引人的地方。
最引人瞩目的是他的着装。
一身粉色的修身西服,搭配着纯白的净版圆领t恤,将他精健的身姿展露无疑。
对于粉色,那是他曾经代表色,代表着他的坚强,他的敏感,他的依赖……
粉色西服背后绣着一只被火焰包裹的大鸟。
那是火烈鸟,曾经古楼兰国的保护神,它羽毛丰满之时便远飞南方,在南焰山引燃自己的羽毛,而后带着火种回到古楼兰国,在天翼山化为灰烬。
当楼兰王子受罚入塔,火烈鸟也接受神罚困于通天塔中,一旦有异族侵入,火烈鸟将火光迸现,显示出超常的神力,全身都被耀眼的光焰笼罩,尖利的喙成为最锋利的刃。
他就是火烈鸟,当唐吉坷德家受到伤害,他便化身成为火烈鸟!
黑色的尖头皮鞋踩在地面上,那散发的敲击声,让在场所有人的心脏,跟着那个节奏,一下,一下,一下的跳动着。
不知道为什么,明明看着他的年纪不大,但是每个人都在他扫视的目光看到自己时,不自觉的地下自己的头颅。
他走到了主位前,慢慢的坐了下来,神态放松,双肘撑在桌子上,双手托着下巴,看着眼前这些人,他终于露出了一丝微笑。
“呵呵,大家不用紧张,在场的人可能有的人认识我,有的不认识,重新做一下自我介绍吧,我是唐多弗朗明哥,你们的bss,相信有人应该知道我,对,没错,我就那个在床上躺了15年的植物人,不久前我苏醒了,以后唐吉坷德这个大家庭就由我来主了,你们有异议吗?”
多弗说话的语速很慢,足够让每个人都听的清清楚楚、明明白白。
但是配合上那他霸气的言语和狂放的姿态,在座的有些人却开始有了一些异动。
“先生,你这样是不对的,公司不是一个人的,这里是美国,是自由的天堂,它不能成为你一个人的乐园,它需要我们每个人去建设它……”
一个头发打理的一丝不苟的中年白人站了起来,一双眼睛紧紧的盯着多弗,目光里带着一丝属于白0种人的骄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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