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葳蕤就翻开本子写。
她写自己小时候每天傍晚都喜欢躺在山坡上看天上的云,风很大,云在天上来去不定,变幻着各种形状。有的像奔马,有的想牦牛,有的像羊儿,有的则像是追着撵着咬着它们的骜犬。
而她则站起身来,用皮绳扣着一块石子,狠狠投出去,口中喊着“哟喝喝喝!”
她想和狗子一道把牛羊赶回家去,因为这些大牲口买了钱后就可以给妈妈和自己换一件新衣裳。有了钱后,就能给爸爸的汽车加上油将一车车矿石拉出山去。
余葳蕤写,家乡的夕阳真红啊,特别是当它投射在山上,投射到爸爸的赤铁矿上,整座大山都好象是融化了,铁水在奔流。
爸爸的脸也被染红了,他把自己抱在手上朝天上扔,然后接住,再扔上去。
整个红色的世界都在旋转,在沸腾。
她又高兴又害怕又激动,尖声发出大笑。
而母亲则在后面惊恐大叫:“金华,金华,你在干什么,你想摔死微微吗,快放下来!”
父亲哈哈大笑:“死不了死不了,我余金华的女儿就是一头老鹰。”
是的,大地是一只翅膀,天空是另外一只翅膀,余葳蕤感觉自己真的是在飞翔。
“晚霞多美啊,城市里的夕阳和家乡的夕阳都美,我爱这个美丽的傍晚。”余葳蕤最后写道。
等下完这篇作文,余葳蕤感觉手指发烫,浑身都在出汗。
夜已经很深了,看时间已经是十二点三十。窗外树影婆娑,清风送来不知道是什么鸟儿的叫声,高一声低一声。
余葳蕤实在太兴奋,怎么也睡不着,喝了热牛奶也不抵事。没办法,只得又刷了两道数学题。
上午,余葳蕤依照周山水说的办法把所学英语单词和句型用美工笔写在本子上,拿手机拍照。时不时掏出来,看上一眼,口中念念有辞“书,book”“路上,on the way said.。”“give me a glass of lease.,请给我一杯水。”
只要背下来就好,死记硬背最简单了,不用像做数学题那么难。
但她毕竟是个小姑娘,爱玩是天性。背上几个单词,便烦了,想去听音乐,想去骑摩托。就在这个时候,周叔叔的声音浮现在脑海中“你努力起来的样子真的很酷。”
对啊,骑车、玩游戏、看电影、穿好看衣服,别的同学都会,但能说好外语,能做数学题,能写一篇好作文的又有几个?
人可以什么都没有,但不能不酷。人就是要,特立独行,哗众取宠。
为了酷,我什么都肯做。
下午,等周山水过来的时候,余葳蕤把自己的作文交过去。
旁边的宫小丽探头看了一眼,叫道:“微微,你写的什么狗爬搔字?”
周山水说孩子小时侯没临过帖,写成这样已经不错了,让我看看这篇作文。
周老师一看文章,余葳蕤忽然有点不好意思:“叔叔,我写得实在太多太乱了。昨天晚上,我没控制住,一写起来就停不住。”
高中大作文要求是八百字,她竟写了一千五百多字,满满六大页。中心思想,主题,立意,结构什么的,一概都谈不上。有点离题万里,不知所云的味道,这样的文章进了考场,估计也拿不到分。
周山水:“写得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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