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人,身上就是有一种无与伦比的令人敬畏的气势。
白聿城是去接白天洋的,小家伙看起来很高兴,一看到他就要给他一个拥抱。
男人嫌弃地将他一把拎开,看到他穿了什么东西,眉头拧了拧,“怎么穿成这样?”
“这样才显得正式,显出对对方的尊重。”白天洋一本正经。
白聿城好笑,“你怕是不知道外面有多冷,脱了,换上羽绒服,我之前给你送来的那件。”
那件已经被白天洋做人情,送给护工家的小孙子了。
要不是那件衣服太丑了,他也不会把哥哥给他买的衣服送给别人。
其实他很少有正式穿到寻常衣服的时候,一年365天,他几乎有365天都待在病房里,穿着病号服。
白聿城说冷,他是无法感受到的,“我就要穿这个,我看你平时就喜欢穿西服。”
“我穿西服是为了工作,你看我现在穿了吗。”白聿城不再废话,直接让伺候他的人去拿衣服。
白天洋认真瞅了他一眼,见到他穿着保暖防风的大衣,虽然没有西装正式,但也很帅,他撇了撇嘴:“你也没穿羽绒服啊。”
随即眼睛一转,发现他脖子上的围巾,“要不然你围巾借我戴一下好了。”说着,伸手就要扯他的围巾。
白聿城抓住他的手,攥得有点紧,沉沉黑目盯着他,“谁教你的规矩,别人的东西不许乱动!”
“哼,小气鬼!”白天洋愣了一下,抽回自己的手,眼睛却仍在他的围巾上打转。
他可是白聿城耶,就算再冷,也不会戴这种东西。
但白天洋发现,他来看自己几次,都戴着这条围巾。
这条围巾肯定是他新交的女朋友送给他的,上了车后,白天洋见男人将围巾摘下来,工工整整地叠好。
“哥哥,这条围巾,你借我看看吧,我不会弄坏的。”白天洋对他格外珍重的东西产生了莫大的好奇。
白聿城心中警铃大作,正想找个借口拒绝他。
忽然想到越是不给他看,他反而越是好奇,很可能哪天就趁他不注意做出什么来。
“不要弄脏了。”
白天洋欣喜地捧过来,立马就往脸蛋上贴,“哇!好暖!”车里洋溢起愉悦的笑声。
钱先卓和费恩教授最近就在介川,准备过完年再去美国住一段时间,这个行程曾无意跟姜茵茉透露过,所以她才能邀请到他们。
两人提前十几分钟就到了她订的悦来酒店。
正要跨入酒店的大门,就看到一辆熟悉的宾利停下。
司机从车中下来,撑了一把黑色的大伞走到后车门的地方,紧跟着,一个高大英俊的男人从里面走出来。
城市的霓虹成了他的背景,将他衬得就如行走在暗夜中的帝王。
钱先卓看到这里,脚步顿了一下,原本以为白聿城今晚跟工作上的人有饭局,下一秒,就看到一个穿着黑色奥特曼棉袄的小男孩从车中跳了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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