傍晚,位于夜市的一家涮菜馆。
“缺钱的劫财,缺女人的劫色,这种纯粹觉得无聊的做事就是为了兴趣。”说话的是一个年约五十,留着细密胡子的中年男人,板寸头,便装。
他叫刘海龙,曾经是地级市的一名干了二十年的老刑警,因为因公负伤被下调到青夏做文职工作。
刘海龙没什么文化,曾经当了五年的侦察兵,退役后分配进了刑警队,经历和马洛也是有些相似。因为都做过军人,所以虽是差着一代人,但关系却跟哥们一样。
“那您遇到过这样的人吗?”马洛拿着筷子,却是一口也没吃,听完刘海龙说的话,小心问道。
刘海龙倒是很随意,夹了筷子毛肚,涮完了酱,一口就塞进了嘴里,吃的很香。他一边吃一边说:“你问我算是问对人了,我从警二十年,破获的案件少说数百起,命案也是数十起了,其中不乏一些连环杀人犯,或者道德水准极低的存在。像这种纯粹为了乐趣而作案,在这二十年里,也还真的只是听过,没有接手过。”
“那您还说的这么言之凿凿的。”马洛无语的看了他一眼,放下了筷子,给自己灌了口汽水。
“你这娃子就是心急,我是这从警的二十年没遇到过,没说其他时间没遇到过啊。”
“哦那说来听听。”
“再来份毛肚?”
“行。”
刘海龙嚼着嘴里的吃食,拿着筷子的手悬空搭着,脸部微扬,陷入了回忆。
“那是九二年的时候了,那时候我还在喀什服兵役,部队里的纪律是很严的,作息什么的都很规范。那地方的治安可不是很好啊,对咱们这些当兵的不是很友好,偶尔外出的时候都也得穿便服。
那时候我已经在那地方呆了一段时间了,倒是也习惯了一些当地的风俗,也知道一些好玩的去处。其实也都没啥,不像现在发达了,啥玩意儿都不缺,那时候最近的游戏厅都要几十公里才能到,一般我们也就是去街上转转,买点小玩意儿。
街上有几家卖小吃的,我也喜欢去那里解解馋,那是一家卖烤包子的小店,也就是个摊位,老板是个大胡子,很胖,估计得顶我一个半。
大叔的手艺不错,人也很和善,我总去他那里吃东西,照顾他生意。
他有一个女儿,那一年好像是十五岁,长得很漂亮,很水灵。有一次我还跟老板开玩笑,说等我退伍了,娶他女儿,老板笑了笑,也没当真。
当然,我也是说说而已。
那姑娘很好看,不过脑袋好像有些不灵光,有一次她看摊子,我就问她她妈妈哪儿去了,她笑着摇了摇头。
我想着女孩儿挺可怜的,觉得自己的话有些过分,还没有道歉,她朝着一个方向指了指,我顺着那边看过去,是老板回来了,手里拿拿着一个小布袋子,装着什么。
那是他的午饭,他当然不会天天吃烤包子,再好吃也会吃腻的,那天他吃的是手抓饭,吃的很香,吃相很喜庆,笑的很开心,很满足。
我还想着,让老板哪次多做点,卖给我一些呢,然后就见着那小姑娘躲在她爸身后看着我,拍了拍自己的肚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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