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千万元的捐款怎么说也不能算是默默无闻了。
要这样都算默默无闻的话,低于万元的善举岂不成了不值一提?
林灰的此举简直是啪啪啪啪啪地打脸胡欣先前搞得那个初稿了。
除此之外还有很多类似的例子。
总之,给胡欣的感觉是,他此前对于林灰的访问算是采访了个寂寞。
其实此前胡欣采访林灰的时候,就听林灰说过有加大慈善投入以及将游戏出让的考虑。
但当时胡欣并没有太放在心上。
胡欣从未想过林灰的动作居然这么快。
尤其是在慈善方面的投入,除了一些明哲保身的人之外,多数搞点慈善都跟割肉一样。
胡欣实在是搞不懂林灰为什么会突然不遗余力在慈善方面加大投入。
还是说,林灰此前早就有了这方面的规划。
之前之所以没有施为只是为了不想在媒体面前张扬而已。
如果诚然如此的话,倒也符合林灰过往比较低调的风格。
林灰或许初衷没想搞什么高调的事情。
但事情的客观结果就是胡欣着实让林灰给惊到了。
林灰这恐怖的成长速度胡欣简直不知道说什么好。
或许只有再次详细细致的回访一下林灰是很有必要的。
总之,胡欣是觉得有必要再进行一下回访的。
无论是出于工作,还是仅仅出于她个人对于林灰此人的好奇。
林灰不知道胡欣关于回访还有那么多的考虑。
虽然在初次接受官媒采访的时候林灰多多少少也是有点紧张的。
但正所谓一回生二回熟,关于胡欣提出的这次回访林灰可没想太多。
看到胡欣从微信上发来的回访问题大纲,林灰感觉回访中涉及到的一些问题也不算太深奥。
因此林灰干脆将接受回访的时间约定在了明天上午10点,亦即6月29号上午10点。
林灰和尹丽莎白·妮诗的交接是约在了明天下午,上午时段和林灰的日程并不冲突。
至于接受回访的地方依然约定在上次接受采访的老地方。
对于林灰提出的时间和地点,胡欣并没有表示异议。
关于回访这事基本已经敲定了。
……
在这之后,林灰也没有直接回住处,而是将此前所获得的420万150万+270万元奖金一并存入银行。
虽然这个时间正常来说已经是银行下班时间了,但无所谓。
财富积聚到一定程度之后虽然依然不能无视法律,但已经足可以无视很多传统意义上的规则了。
像林灰这种财神爷想在银行办点什么业务基本就全天候畅通无阻一路绿灯那种的。
甚至于像林灰此前经常存款的银行还为林灰预备了专属服务人员的,还不止一个。
很多林灰想要办理的业务还可以特事特办。
似乎也确实是特事特办的,林灰记得百万以上面值支票的支取或转存一般是要提前预约的。
但这次转存在专属服务人员的介入下,林灰这次也并没有进行提前预约之类的。
一切进行的很顺利,而且有些过于顺利了,在办理相关业务的时候林灰还顺带着加了几个超级热情的银行女职员的微信。
对于劳动这些工作人员在下班之后还要为其效劳林灰还是有些不好意思的,因此加好友这样的请求林灰也不好拒绝。
虽然加了好友,不过对于这些人提出的进一步的邀约林灰还是婉言拒绝了。
尽管这些女职员身材姣好颜值也算得上80分以上,话说得也好听。
但林灰哪里不知道这些人是神马主意。
林灰知道,只要他招招手,这些女职员大概率会夹道相迎。
对,就是那种你懂的夹道相迎。
尽管林灰对于这里面的门道心知肚明同时林灰也不是柳下惠式的人物,但林灰志不在此。
至少短时间内志不在此。
在人生的急剧上升期林灰可没啥兴趣去浇灌这些野花。
世界上最复杂的动物就是人,人里面最复杂的要数女人。
尽管林灰前世女人缘不错也交过不少女朋友。
但林灰依然觉得女人很复杂。
反正们心自问,林灰某些时候虽然很懂女人,但是大多数时候他并不是很懂女人。
或许林灰想得比较多,一个单独的个体也没那么复杂。
但人是依赖于社会而存在的,纵然一个单独的个体没那么复杂。
每个个体背后的人际关系网络却不可谓不复杂。
尤其是像这些主动的女职员,归根到底无非是些泛泛之交罢了。
这些人涉及到社会背景之类的东西更完全是未知数,而未知意味着风险。
总之,采撷野花或许会收获一时的刺激,但很容易牵扯到不必要的因果。
林灰可不想因为一些因为多巴胺分泌带来的快乐而为尚且处于萌新阶段的自己带来一些不必要的麻烦。
……
存上这420万元之后,林灰尾号6699卡上的余额也从7660万元增长到了8080万。
办理完业务之后,林灰兜兜转转了几圈之后才回到了自己的别墅。
想到了之前积攒的很多邮件,林灰例行公事般地进行了邮件回复。
虽然是积攒了差不多两天的邮件,不过林灰大致看了一下,并没有什么太重要的事情。
涉及到商业合作方面的邮件,林灰看到了谷/歌方面发来的另一封邮件:
谷/歌方面就生成式摘要算法相关专利的海外授权拟开出两百万美元/月的授权费用。
林灰知道这应该不是谷/歌方面的底线,如果继续谈的话谈到两百五十万每月的授权费用也不是没可能。
而如果按250万美元/月这个价格换算成年专利授权的话也算是约合3000万美元/年的专利授权费用了。
看起来似乎是很多,不过也仅仅是看起来而已。
商业上的事情,按月结算和按年结算明显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按月谋求专利授权明显是谷/歌方面觉得只需要用不了几个月就能对林灰的技术实现技术反超了,届时就干脆把林灰踢到一边就可以了。
其实谷/歌如果是抱着这个目的的话,只要在合同涉及到的付费方式和违约金金额方面多做一些文章的话即便是选择按年授权也可以实现跟按月授权差不多的效果的。
谷/歌方面不可能不知道可以这般操作,至于为什么对其意图毫不加以掩饰。
要么交涉人员是蠢蛋,要么单纯是傲慢。
能进入谷/歌这样公司的人林灰相信不是蠢蛋,那就只能是傲慢了。
谷/歌似乎也有底气傲慢,毕竟可不是所有的科技巨头都能像谷/歌一样牛比哄哄地搞个google search这样的研究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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