像现在达成的合同肯定也涉及到税收。
涉及到创意转让,林灰并不是很清楚这个时空的规则。
但关于软件着作权的转让,林灰记得前世软件着作权一般被视为无形资产。
而无形资产转让涉及到的税收规则起码要交11%的税。
如果按照这个征收原则的话。
此次转让林灰全周期交易税后收入7500万美元。
那么也意味着这个过程至少将产生926.9万美元的税。
届时又是纳税约合几千万人民币可还行?
当然这只是一个估计值。
林灰觉得实际值肯定要远远低于这个数字。
虽然林灰向来是老老实实纳税的。
不过这些科技巨头大公司就不好说了。
注册地为了避税直接挪到鸟不拉屎的地方可还行?
资本逐利,林灰也逐利。
重生到现在,林灰追求的基本都是一本万利或者干脆就是没本钱的生意。
但有所为有所不为。
林灰觉得既然享受了高利润就不该缺失社会责任这方面的担当。
反正林灰将来无论搞什么企业,最起码核心产业的注册地必须要在国内。
肥水不流外人田是一方面的原因。
另一方面是因为前世的一些不好的见闻。
连海外的人身自由都不一定能得到保证。
更何况是产业这种物质上的东西了。
哪怕平时再和和睦睦把酒言欢。
真涉及到矛盾平时维系的和睦基本都是虚的。
核心产业放到海外搞不好哪天就会鸡飞蛋打了。
生活终究不是在幻想乡之中。
万一真出现这样的情况那可能造成的损失不是林灰能承担得起的。
总之,为了避免这种可能发生的恶劣事件。
必须从源头上杜绝隐患,把核心企业以及科研机构放在国内安置。
当然这些都是后话了。
同苹果方面达成交易之后。
首批的四千五百万美元很快就到了林灰前不久新设立的一个海外账户上。
这妥妥的一波肥的节奏啊。
一时半会林灰甚至忘记了自己多少钱了。
可能这就是有钱人的烦恼吧。
粗略估算一下,林灰6699卡上的余额是7350万元,0010那张卡上是3690万美元,海外网文对应的那张卡是85万美元。
也只能是粗略估算了,毕竟以这种现金规模即使只是活期存款,利息什么的也是一笔可观的数字。
算上现在到账的四千五百万美元,四舍五入大概就是一亿美元吧。
之所以将此次合同达成所得到账海外账户,无关乎转移资产。
只是为了方便下一步的扩张,虽然接下来的事情依旧是要布局。
但在资金相对充裕的情况下,林灰很多时候已经可以直接动用钞能力买买买了。
关于买歪果公司,先前林灰已经很慎重的考虑过了。
首先,有些事情由歪果的公司出面比由国内公司直接出面办事相对容易一点。
其次,一项新技术的诞生是面临着很大争议的。
林灰愿意承担更大的责任,但并不想将自己牵扯到这些涉及到具体技术层面毫无意义的纷争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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