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他真的这样说?”
听到林城叙说,林淮安大声嚷嚷道,流露出非常复杂的表情。
惊讶,愧疚,最后变为彻底的愤怒。
像点燃了火药桶,咬牙切齿的。
他绕着小炒馆来回踱步,一圈又一圈,到了最后去到门口,坐在阶梯处点起一根烟,看向远处的饺子馆,久久不动。
仿佛在缅怀过去,也仿佛在斩断亲情。
等到一根烟抽完,他站起身来时,已经下定了决心。
“艳儿,之前你说的那个词语是什么?内卷是吧!好!我就和老三卷到底!看看谁的早餐更好!我要让他再次消失在这条长街上!”
“我们走!找老陆去!”
林淮安气势十足地一挥手,林艳儿和江华梅立刻站起身来,一左一右跟在旁边,就像护卫大将军的保镖,气势十足地往店外走去。
林城顿时满头雾水,正当他想要跟上去的时候。
却被江华梅瞪了一眼。
“你走了以后,谁来看店?”
林城:“...”
这个臭老爹,还能这样,不带亲爱的儿子玩?
就这样,林城稀里糊涂的,从帮厨一跃成为临时店主兼收银员兼服务员兼大厨。
名头很是响亮,很是过程嘛,却让他有些尴尬与难堪。
等到11点以后,哪怕再懒散的街坊,也到了起床时候,纷纷去到店里,习惯性地往墙壁上菜牌看一眼,说出今天想吃的盖饭,便坐在座位上打哈欠,和往常一样等待林淮安做饭。
林城连忙小跑过去,歉意地告知街坊们父亲并不在,今天由他掌勺。
每到那时候,街坊们总会流露出错愕表情,接着挤出一丝笑容,夸赞林城年纪轻轻就能接班,想必手艺很好云云种种。
但是,无论他们嘴上说得如何天花乱坠,身体总会诚实地离开座位,慢慢往店门走去。
林城很尴尬,但为了让销售业绩好看一点,只能小跑地追上去,说是店里牛肉粉和牛腩粉都是父亲亲自熬的汤底和肉料。
这时候,街坊们不禁抬头想想,这葵花街上面确实没有特别好吃的店铺,才勉强同意下来。
便让林城感觉尴尬极了。
这样的煎熬,直到一位新客人到来时,才得以终结,也让林城收获了第一份盖饭订单。
原来是许斯文。
这家伙估计刚刚从漫展回来,穿了一件漆黑纹上火云的袍子,手里还抱着一个人高印着卡通美女的抱枕,嬉皮笑脸地来到小炒馆。
一路上,街坊们都对他指指点点,但他却置之不顾,径直来到林城面前。
“随便来份好吃的东西!”
这家伙倒是个怪人。
虽说从小在葵花街长大,但是许斯文父母在他八岁时就在商界闯出一片天,家境变得阔绰,和许斯文商量要把他带到外地,更好地照顾他。
但是许斯文拒绝了,说是想在葵花街和爷爷奶奶一起生活,从那以后就一直住到现在。
明明是个有钱公子哥,却从不花天酒地,一到准点就回家陪爷爷奶奶,而且学习成绩也极好,高考时几乎是状元级别,却选择了离家最近的安华大学,前两年顺利毕业,找了份清闲的铁饭碗工作。
至于许斯文为什么和林城结缘,倒也很简单,小时候许斯文经常在店里吃饭,简直当成饭堂一样,而林城从小在小炒馆玩耍,都是同龄人,一来二去就认识了。
“诺,尖椒肥肠盖饭。”
厚厚的肥肠被红油和辣椒籽包裹,油光发亮,又有尖椒和洋葱点缀其中,红粉黄绿四色齐全,用勺子连饭带菜舀进嘴里,柔软的肥肠配上脆脆的洋葱与尖椒,爆炒香味混杂了微辣味道,别提多过瘾了。
“没有林叔叔的好吃。”许斯文吃得满头大汗,面带笑容,却还是故意挑刺,见到林城满脸愠怒,连忙改口道:
“当然,还是很好吃,属于我在路边闻到味道就一定会进来吃那种。”
哼,这才说得过去。
而且,也许是许斯文这个饭托的关系,不少街坊在店门外闻到味儿,即便林淮安并不在,也决定过来试试林城手艺。
林城的盖饭生意终于正式开张了。
等到他把饭点时的二十多个盖饭生意忙完,这才擦着满头大汗去到店里,看见街坊们心满意足地离开,不禁长舒一口气。
如果说这也是林淮安的考核,起码自己完成得不错。
不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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