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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色静谧,笼上薄云。市河边夜市的街道上,依旧是灯火通明,人头攒动。
阿鸦迷迷糊糊睁开眼睛,猛地打了个哆嗦:“吓,怎么天黑了!掌柜的……咱们,咱们这是在哪儿?”
“你呀,从下午一直睡到现在。”停在路边小坐的原初,察觉到阿鸦在他的肩头上醒来,笑道,“我听路旁小贩吆喝的声音那么大,香糖果子、梅花包子的味道那么香,都没把你弄醒,心想你不喜欢。所以,也就干脆没再给你买了。”
“你、你——”
阿鸦正恼火着要炸毛,不知看见了什么,突然出神:“其实我......那,你是说……如果我、我想要......的东西,都可以吗......?”
未等阿鸦说完,原初已听见一个货郎在旁边高喊:“上好的胭脂水粉,通草绒花!姑娘用着貌美,小伙子送娘子,送心上人!”
原初闻声拾起竹竿,循声走过去。
阿鸦颇感意外。只见原初走到水粉摊前,一揖为礼,向那货郎细细打听起来。
“小的这里各式胭脂水粉,珠花首饰齐全得很,不知公子要什么样子,什么颜色......呃这个,这个......”
那货郎是个二十来岁的精瘦小哥,正准备口舌横飞,忽然发觉原初是个盲人,说到“颜色”这个字眼时便愣了,伸手搔搔头,堆笑改口道:“公子是送人?那小的......帮您参谋参谋?”
但此话出口,那货郎小哥更是满脸尴尬:一个盲人非得买胭脂水粉,莫非是送心上人么?但心上人即便打扮起来,他却丝毫看不见,又有什么用?何况说是给他参谋,这等事又该怎么参谋?
原初微笑不答。阿鸦却扑扇翅膀,兴奋道:“掌柜的,你不会真要给我买吧!哎,我最喜欢这些了,你们用的什么点翠的珠花,茉莉种子的香粉,玫瑰碾的胭脂,我收藏了一柜子呢,塞不下的只能摞在厨房......”
那货郎小哥向原初瞪眼:“哎呦,公子您养的这只八哥,人话学得真好,还是个女子声音呢,是您娘子教的吧?”
以往原初休假之时,阿鸦很少跟随他到城里的街巷来闲逛,要么被留在蝴蝶小筑干活,要么就歇在架上睡觉。这次因好奇随着原初出来,没想到被三番两次当成八哥,不禁怒火中烧,一跃而起,飞在空中叫道:“呸,告诉你,我是乌鸦不是八哥。你问我为什么会说人话,那是因为我是妖精,妖精知道吗!”
看货郎瞪圆了眼,阿鸦得意洋洋:“对,我就是乌鸦精。你们传奇画本里写的,修炼几百年,会吸人精气,会变成个美女勾引男人的那种。怎么样,吓死了吧?”
货郎是个性子开朗好贫嘴的,一听说是妖精,奇货可居地打量一番,却嬉皮笑脸道:“妖精啊......好啊,小乌鸦那赶紧变个美女给我瞧瞧嘛,小的就好这口。”
阿鸦高傲地一扭头:“切,谁给你变啊,想得美!是说变就变吗?”
“嗯,那就是吹牛,或者是变出来太丑,不好意思,哈哈哈,没事,丑就不看了。乌鸦精嘛,谁知道变出来......”货郎耍起贫嘴。
“哼,谁丑?!懒得理你而已!再说不买了啊!”
阿鸦立刻尖声辩驳,做出愤怒的样子。实际上,她却在拼命掩盖心底突如其来的一沉:因为,她只有在蝴蝶小筑中,才能够维持人形,以那个娇俏女子的模样示人。只要离开了那间幻影般的小屋,她就永远是一只站在原初肩头的,丑陋不起眼的黑色乌鸦。
又有谁知道,有谁相信,在蝴蝶小筑中,这只难看的鸟儿会自架上一跃落地,化为卷睫秀眼的玲珑女子。但每个曾经步入蝴蝶小筑的人,多半都与原初签下契约,成了岁月流离的过客。
和许多爱美的姑娘一样,她化为人形后喜欢胭脂水粉,珠花钗环。可是精心打扮后的妆容,往往只在镜中欣赏一番,便匆匆洗去了。
原初却突然开口,徐徐道,“请问老板,是否有略带浅紫色的胭脂,大约如藤萝花一般的颜色,可稍淡一些。或者浅绯的也可以,不必过浓,与海棠花开后相类即可。”
货郎失手摔了招客的拨浪鼓,听得几乎掉出眼珠来,张着大嘴打量这个盲眼男子。原初仍一气说下去,不疾不徐,“听说许多女子喜好红色胭脂。但实际上,若是肤色少些血色,绯色更能衬出气色。而施以偏紫色胭脂,则更能弥补肌肤色泽暗淡偏黄,这些许多人或许不知。”
“掌柜的,你,你......”阿鸦听得一愣一愣的,此刻如果是人形,一定下巴都要掉了,“你真是掌柜的吗......不是假的?你还知道这些?!”
原初只是微笑,躬身道:“给老板添麻烦了。在下自幼便失明,胭脂肤色之类,不过信口一提,万勿见笑。对了,一定要盒子装饰极精美的,气味不论。”
那货郎显然被这个奇怪的男子惊呆了,打量他好半晌,才匆匆自货架上拣选出两盒胭脂,打开来,嗫喏道,“公......公子看这两样如何?紫色的,浅绯色的,和您说的一样。”
原初微笑回身,“阿鸦,喜欢吗?”
“哦?嗯嗯。”阿鸦还未从刚才的惊愕中醒过神来,不禁一怔。其实她想接一句,他买的她都喜欢,但是一贯心直口快的她,居然到底未说出口。
原初便付账离去。两盒胭脂,用去了那吊铜钱的大半,唯余下红绳上最后的零星。他尽数揣入怀中。
上弦之月不知何时被薄云遮没,有雨点坠落,如细小针尖般刺入肌肤。
“但是掌柜的,我可以问你吗,为什么买这些给我?”阿鸦突然问。
“呵,为了让你给我这掌柜的卖力干活啊。”原初眯起眼,淡淡笑了,“你刚才说了,吃人嘴软拿人手短。方才是吃人嘴软,如今是拿人手短,这一次,你当不会偷懒,抱怨我说话不算话,半夜要你熬夜了罢。”
“哦。”阿鸦含糊答了一声,听着身后货郎“胭脂水粉,小伙子买去送娘子,送心上人”的吆喝复又响起,渐渐远去,突然有些落寞。
“那么,你一个瞎子,是怎么懂得......用什么胭脂好看这种事呢?”她顿了顿,还是追问。
“这个么?”原初静静吸了一口气,仿佛眺望远方那样睁开眼,露出一点清淡的笑,“因为从前,在我还能看见的时候,慕双就是那样,脸色很苍白,没有血色。所以我花了很久的时间,研究她要用什么样子的胭脂,看起来才会和普通的女孩子一模一样。”
他的眸色暗淡,瞳孔周围密密镌刻着金色的花纹,因此多数时候,他都闭着双眼,将这明显异于常人的特征掩去。这双异常的眸子,此时看上去迷离而难测。
“但其实,自从我双目失明,除了慕双以外,我就甚至没有见到过其他任何一个女子的脸。离那时已经过去几百年了,凭着些许模糊的记忆,又怎么去比较好看与不好看呢?所以刚刚,我完全是在胡说八道,佯装内行,免得那货郎信口诓骗而已。呵,你难道还真以为,像我这样的人,会真的懂什么颜色的胭脂好看吗?”他突然自嘲地笑起来。
“哦......”阿鸦心不在焉地答了一句,开始没心没肺地大笑:“哈哈哈哈哈哈哈,掌柜的你果然很阴险哎,装得真像。”
但笑到一半,她忽然感觉心中空落落地,像被挖去了一块——对胭脂的种种颜色那样了如指掌的描述,又怎么会是信口胡说的呢?
她突然开始胡思乱想:到底一个人像原初这样双目失明,却唯独能看到一个人的身影,看到一个人的颜容笑貌,是怎样一种体验呢?
作为原初眼中唯一能看到的人,唯一能看见的东西,慕双这个女子在他心中的地位,大概是没有任何人有办法相提并论的吧。
阿鸦垂下头。所以......像她这样每天就知道和他作对,却连出现在他视线中都做不到的家伙,又还能说什么呢?那些根本就是不可能的事情,又何必去想呢?
但其实......她未尝不会在深心里,有一些连自己都无法说清的小小野心,期待着有一天可以奇迹般成真。
漫天的雨,突然就滂沱地倾泻下来,湿了青石路,也湿了她漆黑蓬乱的羽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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