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觉地嗅了嗅对方接近时的气味,却不是狼王的味道。
路易斯屏住呼吸,静默,透过竹篓细缝看到了那一个熟悉的动物背影。
“阿!”
路易斯心里一惊,这不是,昨天傍晚遇到的那一只狼吗?
全身的黑色毛发,那双狠辣的眼睛,路易斯怎么也忘不掉。
听他低喃带着嘲讽的话语。
“果然,和那只兔子住在了一起。”
“狼王和一只兔子?”
“食肉动物与食草动物?正当是有趣。”
“若是告诉他们?不知道会看到怎么样的一番景象。”
“阿嚏。”
“谁?”
路易斯揉了揉自己的红了的小鼻子,这竹篓做工也太粗糙了,表面居然还有细微的竹丝,刚才戳到了自己的鼻孔,想打喷嚏太突然了,一时间没刹住车。
“怎么办!”
路易斯眼见那狼离自己越来越近,那锋利的爪子向竹篓逼近,他的爪子碰倒了竹篓,趁着他还没有打开竹盖,路易斯顾不得那么多。
猛的向前冲,撞开了竹盖,向洞口冲去。
“救命阿!”
黑狼见是昨天那只兔子,立马就追了上去,路易斯撒命了跑,到处乱蹿,哪里空间就往哪里蹿,因为狼的体型大。
“愚蠢的兔子。”
黑狼见兔子往河边的方向跑去,眼睛一闪杀意,这下跑不掉了。
路易斯还好刹住了脚,不然就跳进河里了。
看着那只黑狼越来越逼近,心慌慌。
“这下看你往哪里跑,愚蠢的兔子。”
“还不快过来,我好饶你一命。”
路易斯向四处看了看。
“你当我真的傻阿,你让我过去就过去。”
“我告诉你我就是跳河也不会去你那里的,你这只丑陋的黑狼。”
黑狼平生最讨厌的就是别人说他的相貌,因为他的脸是被人类的火灼烧过的,脸上都是烫伤的疤痕,要不是布格救了那个人类,自己也不会落得这番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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