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说,一见钟情就是见色起意,是一种很不负责的行为”她没有羞涩,而是煞有其事的调侃起来。
“见色起意?你还小吧!得再长几年再说。”他上下打量她,“你这身材还没长开吗?”
时卿气得转身就走。
身后就传来那个痞男肆意地叫唤:“我决定了,从今天起,你就是我女朋友女朋友的话,我一定听”
哼,一个病娇气的男人,她才不稀罕呢!
后来,他还是做了她的男朋友。
因为一场大雨。
研究所搞团建,在一座湖中岛上度假,一场突如其来的倾盆大雨,小岛被上流冲下来的大水淹没。
她困在一间孤楼当中,怕水的她,联系不到任何人,以为自己在劫难逃了。
半夜里,是他开了一艘汽艇,冒着大雨寻来了。
在她知道他也怕水之后,那份感动无限扩大,芳心的沉沦,势不可挡
后来,她就成了他的女朋友,开始迁就他,纵容他,爱护他,把他视为这世上除却瑞姨之外,最亲的那个人。
只是后来他们分了
时卿发起了高烧。
这是大清早的事了。
陆隽辰昨晚上和她睡在一起。
他曾在她的牛奶当中加了安眠药,为的是让她睡得好一些。
前半夜,她睡成了死猪。
后半夜,她一会儿哭,一会儿笑,把他吓醒了。
这丫头,还在床上翻来复去的,那睡相,也真是没得谁了。
陆隽辰开了灯,查看,有点哭笑不得。
只是在看到她眼窝里全是眼泪时,又觉得心窝窝上被人闷闷砸了一拳。
这孩子,看着很坚强,但实际呢,她的脆弱无人知。
他伸手,隔着被子,拍她的背。
直到天快亮时,她居然爬到了他怀里,在选了一个合适的位置后,终于沉沉睡了过去。
倒霉的是他。
他是正常男人。
且是个血气方刚的男人。
只不过,他从军十年,养成了强大的自制力,可以做到坐怀不乱,也能做到无欲无求。
但是,这床第之间,相拥而眠,还能做到心无杂念的,恐怕生理上肯定有毛病而且是治不好的大毛病。
于是,他一夜不眠。
于是,天一亮,他就逃下床,冲了个澡,压下了心头冒上来的躁动,另外叫了早餐服务。
他见她睡得沉,就没打扰,自己单独用了早餐,又在外面的小客厅看了一会儿新闻,安排了一下工作安排。
等完成一系列工作快十点了。
房内还是安安静静的。
他走进去,打开灯,来到床头,坐下,看到床上的她,睡袍半掩,春光乍现,漂亮的锁骨展现着她的女性美。
而双颊是白里透红的,唇是娇艳欲滴的,就好像初初抹上了一层诱人的口红。
他拔不动腿了。
小媳妇的睡姿太撩人。
小媳妇的肌肤太迷人。
小媳妇的体香太惑人。
小媳妇在引人犯罪。
对不住,血气方刚的男人,纯洁的思想,被某种邪恶思想占领了。
可不可以一亲芳泽?
他这么想着,也这么做了,慢慢倾身过去,衔住了她水润润的红唇
他终于尝到了他家小媳妇的滋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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