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似懂非懂?”
“大概懂了吧!”
连可欣都是先点点头,然后又连忙摇头。
“大家别废话了,叶警官,开始你的表演!”
“只要可欣不泄露大家的信息,那是不是就不会被骗了?”
“叶警官,这个陈虎的信息是你找可欣要的,这算违法利用个人信息吗?”
看到弹幕的可欣直接懵逼了,不是叶警官让我提供的吗,怎么就变成违法了。
要是下次粉丝里有人被骗了,那么岂不是以为我是骗子的帮凶?
“看来大家还有很多疑问,那我再给大家讲讲网购诈骗的原理。”
经过叶凡的一番引诱,直播间网友们都变成好奇宝宝,弹出一堆提问的弹幕。
“首先,就是通过非法途径收集被害人的网购订单信息,这个有的是网店私下泄露,也有的是物流公司泄露。当然不是以公司为主体,都是内部员工私下出售。”
“比如网店的客服,每天会经手很多顾客,将他们的个人信息收集起来,打包卖给信息服务咨询公司。”
“然后就是物流的快递小哥,他们手中流出的个人信息更多,但现在有不少物流公司已经改革,快递面单已经没有了个人信息。”
“最后一个大家可以尽量避免,就是拆开的快递箱\/袋,面也有个人信息,扔之前尽量将快递面单撕毁,减少泄露个人信息的可能性。”
叶凡停了一会儿,拿起旁边的配发水杯,喝两口茶水润润嗓子。
“他们大多数都不懂相关法律,以为出售收集的个人信息没什么事,毕竟每条个人信息才卖几毛钱,却没想自己已经触犯了法律!”
叶凡刚说完,直播间的网友们开始评论。
“这也算犯罪吗?”
“溜了溜了,以后可不敢在网发言了!”
“厉害!这也算骗子的帮凶吧,那么他们也算诈骗犯喽!”
叶凡看着弹幕里的评论,苦笑的摇了摇头,看来大家的法律意识还是比较淡薄。毕竟学校也没有普及这些知识,大家都对法律的一知半解,没有详细了解过。
看来自己有必要在宣传反诈知识的同时,将相应的法律知识也好好讲一讲。
“像可欣这样给骗子提供公民的个人信息,已经涉嫌出售、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如果明知这些个人信息被用于网络电信诈骗,那就涉嫌诈骗罪(帮助犯)与出售、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两种犯罪,按法律规定就是罪加一等,从重择判!”
“刚有人说是骗子的帮凶,说的确实没错。”
“现在大家应该都明白了吧!”
网友们都在刷刚才的法律规定,他们还是第一次听说这两种罪名。
叶凡说完之后,看向不停刷屏的弹幕,看样子普法的效果还不错!
见大家都清楚后,叶凡继续说道。
“有了被害人的个人信息,就可以开始了诈骗,千方百计的获得被害人信任!”
“比如冒充物流客服、商家客服、平台客服来联系被害人,能准确说出被害人的订单信息,以此获得被害人的信任。”
“比如假扮物流客服,慌称商品在运输中发现问题,说你购买的快递装着独品,他发现后已经报警。紧接着会冒充警察联系你,骗子会要求你去安全局自首。”
“这时被害人肯定慌了,说出自己购买的什么商品,并没有购买莫须有的独品。”
“冒充警察的骗子就会说,要想证明自己清白及保护银行卡内的资金,需要到银行柜员机对账户进行保护升级或者冻结,并查看账户的资金往来情况,确认是否有贩卖、运输、制造独品的嫌疑。”
“当被害人来到银行柜员机时,骗子就会以保护账户安全为由,让被害人将账户里的资金转警方的账户。”
“这时被害人担心自己的钱,也担心莫须有的罪名,大部分被骗子得手。”
“假扮商家客服、平台客服来诈骗,就和我刚才演示的差不多。”
叶凡详细的讲解诈骗的过程,并一步一步的来分析,好让直播间的网友们听明白。
观看一场真实反诈骗直播,再回头听一遍骗术步骤详解,就算是再笨的人,也对这类骗术充满防范意识。
“哇!学会了,学会了。”
“叶警官的小葵花课堂结束了,宝宝们都学会了吗?”
“防不胜防啊!弄到被害人的信息,慢慢获取信任,再进行一番吓唬、劝说,直接攻破被害人的最后一丝防线,然后将他骗到一无所有。”
“原来电信诈骗这么恐怖的吗?”
“今天是我过最值得的一堂课,谢谢你,叶警官!”
直播间的弹幕都在疯狂刷屏,惊叹着骗术的恐怖和叶凡的直播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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