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稿了,也就是说,他收下了。
“来,我们上楼去,具体谈一谈价钱方面的事宜。”
原本金庸先生和一众编辑约好了,准备一同聚餐的,此时也不得不推迟一下了。
交谈的内容很简单,作品大纲,具体完结字数,以及每千字,多少钱。
金庸先生的《明报》虽然非常出名,风靡香港以及大陆,但是他开出的稿费,却在同类型的报刊中,算低的了。
倪匡先生就曾吐槽过金庸,太过抠门,稿费太少,要求加稿费。
最终,金庸也没有同意倪匡先生的请求。
反倒是一些没有提过加稿酬的作者,金庸反而会适当加一些。
这便反应了金庸先生的性格,不能主动找他要,他自己会看情况给的。
他喜欢听话的孩子。
毕竟初来乍到,丁鹏也不敢讨价还价,因此对于稿费的事情,他让金庸全权做主,给多少都行。
他对于金庸先生的人品,还是非常信任的。
随后,丁鹏也提出了自己的难处。
他说自己是来香港投奔亲戚的,结果亲戚不知道搬去哪里了,他举目无亲,身上又没有钱吃饭,又没地方住,因此想要预支一些稿费。
金庸再次看了一眼丁鹏的作品《寻情记》,越看越是喜欢,他也看出了丁鹏此时的窘迫,便笑道:“原本对于像你这样第一次投稿的新作者,稿费是不能预支的,但是出门在外,谁没有一些难处呢,这样,你不是说没有住所吗?我给你提供住所吃食,你就专心把这本小说写完,写完之后,我按照小说质量,一次性把稿费结给你,怎么样?”
这实在是太好了,包吃包住啊,完全解决了丁鹏的燃眉之急,他自然不会拒绝,连连点头答应了。
金庸叫来一个人,负责安排丁鹏的吃住。
接下来的几天,丁鹏一直埋头写作,因为有现成的剧情,他写的速度很快,不到一个月时间,他便已经把100万字的《寻秦记》从头到尾,写完了。
原著虽然有160万字,但是丁鹏删掉了大量露骨内容,缩减到了100万。
金庸看后,大为震惊,既震惊丁鹏的创作速度,同时也震惊其小说的高质量。
虽然有100万字,但是剧情环环相扣,非常紧凑,毫不拖泥带水。
要知道,此时的小说,字数大多在十几万或者几十万之间,很少有超过百万字的,这和后世的网络小说,大为不同。
“小伙子,你很有天分,以后有新作,可以直接来找我。”
金庸亲热的拍了拍丁鹏的肩膀,递给他一张自己的名片,显然,金庸先生心里生出了爱才之心。
对于其稿费,他自然不会克扣,按照千字100的高价格,结给了丁鹏。
一共十万块港币。
十万港币,对于此时的香港来说,也不算很多。
此时,就算是在酒楼工作的服务员,一个月也能挣到两千多港币上下。
十万港币,相当于他们五年不到的工资。
但是丁鹏对于这笔钱,还是十分满意的。
毕竟,这是他第一桶金嘛。
一旦这本《寻秦记》火了,那么,他的稿费自然会水涨船高。
收好钱财,丁鹏告别了金庸。
他先是把大袋的港钞存入银行,留了数千块在身上,作为零用,随后,他便搭车赶往小犹太和方家所住的那所公屋。
算算时间,差不多三日之后,小犹太,玲姐,还有方家三姐妹,便会搬入那处公屋,他得提前踩点,在那里租上房子,成为她们未来的邻居……
呵呵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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