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月挂在头顶,微微泛白。
暗黄色沙丘高低起伏,连绵不绝,如同海中巨浪,在彼此身上投下高大的黑影。
伴着清脆驼铃,一行驼队从阴影中缓缓走出,七八头骆驼满载货物,在寒夜中喷出雪白鼻息。
牵驼人们手拉缰绳,疲惫地走在骆驼前头。珍惜畜力,骆驼驮货不驮人,是沙漠里的铁律。
但偶尔也有例外。
驼队正当中,那头老驼灰黄色的背上,柔弱的女孩正搂着毛茸茸的驼脖,昏昏欲睡。
老驼身边,一个十五六的少年拽着缰绳,脸色憔悴,努力向前迈着步子。
“停一下,喝口水,歇会再走。”
前方传来招呼声,驼队慢慢停下,不用人吩咐,纷纷卧倒。
少年再也支撑不住,一屁股坐在软沙上,面色微微发白。
一个矮胖的中年男人从队首走过来,站在少年面前:
“汉小子,要是撑不住,就到骆驼背上去罢。”
那男人口音里带着浓浓的胡语腔调。高高的鹰钩鼻旁,一双眼睛微微眯着:
“你刚从火狱闯回来,就是壮汉也熬不住。上骆驼不丢人。”
少年人听着老驼沉重的喘息,摇摇头:
“骆驼还要驮货,再驮上我,走得慢了,会拖累大家。”
男人赞许地拍了拍他的肩膀,用胡语向驼背上的小女孩嘱咐了几句,继续向队伍后面走去。
“石叔。”少年叫住了他。
男人回过头。
“以后不用专门跟我说汉话,我听得懂。”
男人脸上微微露出笑意,右手在胸前摆出一个俏皮的手势,挑了挑眉:“愿马兹达保佑你,曹正。”
这次,他用的是胡语。
曹正看着他离去的背影,微叹了一口气。
这是他来到唐朝的第三天。
三天前,他被驼队发现时,正躺在沙窝里昏迷不醒,嘴唇龟裂,奄奄一息。
是这个名叫石早足的男人救了他,用珍贵的清水灌进他的喉咙,把他从鬼门关里拽了回来,又把他扔上驼背,和自己年幼的女儿坐在一起。
可当曹正终于在悠悠晃动的驼峰上清醒过来时,脑海里仍是一团混沌。
前世,今生,无数个画面,如同走马灯般闪个不停,光怪陆离。
前世,他似乎是搞地质勘探的,一入地质深似海,手握镐锤十来年。
靠勤奋能干,他成了单位的业务骨干,但面对无处不在的陈腐陋习,他终究一气之下辞职回了老家。
回到那个号称“丝绸故乡”的小镇后,他没日没夜地钻研丝织古技法,硬是重现了传统技艺,拉着乡亲们发家致富,直到一场大洪水不约而至。
救灾人力吃紧,他主动申请上堤,在一次深夜巡查中,为救一个掉入水中的黑衣姑娘,被洪流吞没。
今生,他出生于大唐北庭大都护府的军人世家,母亲是粟特人,也就是俗称的九姓胡,自己是一个混血汉人,衣食无忧。
也许是两段记忆互相冲突的缘故,他很难抓住其中的细节,只记得今生随母姓,叫曹正。
自己的父亲是谁,家在何处,自己又为什么出现在这片沙漠里,他一概记不住了。
好在,牵驼人们对他糊里糊涂的自我介绍并不介意。
他们对落难在沙海里的死尸和将死之人毫不稀奇,这片横亘西州城南二百余里的大沙海,凶险异常,每年不知吞没多少商队和人马。
就算是他们自己,在遇到曹正前,也刚刚经历一场黑风暴,石早足的女儿石娘被受惊的骆驼甩下背,昏迷良久。直到救下曹正,方才慢慢转醒。
所以说人要多做好事,马兹达的眼睛可是会看到的——牵驼人们右手叩胸,彼此点头赞叹。
石早足见曹正年纪尚小,怎么看也不像沙匪的探子,便告诉他自己是西州城里的绸布商人,如今要走一趟安西送货,如果曹正愿意,可以跟着他先去安西。
曹正没有反对的理由——通过与驼队的交流,他已经知道现在是所谓的“建中七年”。
可历史上,建中年号明明只有四年。
前世里,曹正为了工作没少跑新疆一带,参观过安西、北庭时期的不少遗址。
从那些残垣断壁里,他知道,自打安史之乱后,安西、北庭这两大都护府便成了碛西飞地,与长安的联系时断时续。
所谓建中七年的说法,只是因为两府又有数年未能与长安互通消息了。
他还知道,按照历史的进程,就在短短两年后,安西北庭,这看似平静的天山南北,便要焚浴在无边战火中,成为人间地狱!
战火将从山北燃起,焚尽北庭,并带着死亡和哀嚎一步步向南,最终吞没安西。
历史的轨迹难以更改,作为渺小的凡人,只能在其车辙中寻求一丝生机。
这意味着,要向南逃,逃得越早越远,活命的机会便会大一些。
可是,自己最终又能逃到哪里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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