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桶澡盆里的水还正温热,Erin孙用水瓢舀起一瓢,从头顶浇了下来。水刺激到了她那两根受伤的指头,疼得她倒吸了一口凉气。
尽管主人不允许她享用木桶泡澡,但作为客人,看到主人家还在用柴火烧水,她也就释然了。
又一次,她大胆地在有龚行慎的地方沐浴,甚至还是完全陌生的地方。她的心底是无比的踏实,就像她相信龚行慎的为人,以及他周围的人。
突然,有个不好的念头钻进Erin孙的脑袋:龚行慎会不会趁着自己沐浴的功夫开溜啊?但听到厨房传来的饭香味,她踏实了些。
不,还是不踏实。
Erin孙连浇了三瓢水,快速地穿衣出了浴室。待见到厨房里殷勤忙碌的龚行慎,她才放下心来。
“这么快就出来了,我还以为你要一个人把水都用光呢。”莉莎拎着一桶热水说。
“水还够你洗,不用再添水了,给主人家留点吧。”
“泡澡的话,水哪里够。”
“可是,主人不是说不能泡澡么?”
莉莎摇摇手指,眼睛眯成了狐狸的模样。
“合着只有我啊!”Erin孙恍然大悟地指着自己鼻子。
“不是,男人们都在溪边洗澡。”
说话的是名叫花虫的女孩,她是此间主人越归人的弟子。皮肤是天然的小麦色,眼睛纯净就如院子对面的潭水,上着水蓝色无领短衫,下着靛蓝色阔腿长裤,腰间束了一条红腰带。要是她的嗓门不那么大,且总保持一副别人欠她钱的表情,那么一定很讨人喜欢。
这个村寨叫邬亚,是高山原住民的聚集地,大约有五十来户。邬亚人比戴泽提亚人要温婉得多,他们和睦、勤劳且手工技艺精湛,房屋和大部分器具都是就地取材的竹子。所以,邬亚看起来是天然又纯粹。
“来,手伸出来。”
花虫很贴心地用草药为Erin孙手上的伤口敷药,尽管捣碎的药草和伤口接触的时候有着难以名状的麻木和刺痛感,但片刻后,她就感到伤口清凉,心中感激之情油然而生。
这看起来不是很好相处的小姑娘,原来也是蛮好心的。
伤口包扎完毕,Erin孙道了谢。花虫摆摆手说:“没的事,这些红花苋早晚是要扔的。”
满腔谢意一下子就结了冰,碎成渣,化成一缕烟,丢了。Erin孙憨憨地干笑着,都不知道怎么接话了。
“你闲着没事就坐着,一会儿等开饭,不要碍了我们的事。”
“哦。”
Erin孙乖乖坐到院子里的长桌旁,像个二傻子一样东瞅瞅西看看,实在是不知道做什么好。
院子主人越归人拄着拐杖走到餐桌旁,拉开唯一一把竹编圈椅坐下,闭目养神等开饭。越归人身材瘦小,穿着靛蓝印花圆领上衣和配套的直筒裤子,花白的头发在脑袋顶上盘着,头上裹着过去老太太常戴的包脑。很难想象,他就是江湖人口中的神医。
“越婆婆好。”
像是初次到同学家做客,看到同学家长时要刻意伪装成懂礼貌的好孩子一样,Erin孙的脸上洋溢着笑容,乖巧地打着招呼。可是,越归人一声冷哼,再次将Erin孙的热情推入冰窟:这祖孙俩是不是都有人格障碍啊?
过了一会儿,花虫端着一个簸箕放到Erin孙面前。簸箕里有大米,还有许多小白蠕虫,都是蒸熟了的。
Erin孙看见虫子就起了一身鸡皮疙瘩,心说:午饭别是吃这个特色菜吧?听说南方流行吃百虫宴,原来这儿也流行。
有心不吃,但看到祖孙二人冰冷的目光纷纷投向自己,Erin孙咬着牙,干笑着,心里流着泪劝慰自己:入乡随俗,入乡随俗。然后,她拈起了一条白花花的、江米长的虫子,闭着眼塞进了嘴里,连嚼都嚼就吞进了肚子里。
花虫愕然地瞪大了眼睛,又把簸箕往Erin孙推了推。
以为花虫是请她多吃点,强压着呕吐的欲望,Erin孙又拈起了一只大肥虫放进嘴里,依然是一口吞下。
花虫的眼睛瞪得更大了,在瞪了Erin孙十秒后,她才缓缓吐出疑问:“好吃吗?”
听到花虫难得低声说话,Erin孙有些诧异地呆了一下,说:“还……还好。”
花虫立马指着Erin孙冲越归人大喊:“姥爷,她是个变态!连我准备喂猪的米虫都吃。”
“啊?啊!姥爷——不,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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