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黑风急,达勒姆主街上行人稀稀落落,李羽骑着那辆破旧的单车,找到一家水果店,花费十美元买了一兜水果。
他家跟孙家,从爷爷辈就开始交好,孙一恒跟他爸又是战友,他们两家算是世交。
他来美国求学,孙一恒执意让他住在自己家,不过被他给拒绝了。
即使两家的关系很好,到底没有自己家方便,李羽一个人自由惯了,所以就租了房子自己住,他租的房子离孙家不算远,骑自行车大概需要十分钟左右。
孙家也是开餐馆的,从孙一恒的爸爸那一辈开始就在美国打拼,时至今日置下一份不小的产业。
他很快就来到孙一恒家,将车子停在大门外边,穿过草坪走到门前。
按了按门铃,发现门铃坏了,于是敲了两下门。
梆,梆!
“门没有锁,进来吧!”
李羽推开门走了进去,看见孙一恒系着围裙,在厨房里忙活。
他将水果放在桌子上,往厨房走去。
“婶子,不在家?”
“你婶婶今天加班,回来的会晚一些。”
李羽拿起一把青菜择了起来,笑着说道:“婶子不在家,今天吃不成红烧肉了。”
孙一恒将厚薄适中的肉片下到锅里,呲溜呲溜的声音,在厨房回荡。
“好小子,是我让你过来吃饭的,你就只惦记垫着你婶子做的红烧肉?
叔叔做的回锅肉不好吃吗?”
李羽一边淘洗青菜,一边说道:“回锅肉当然好吃,只是今天想吃红烧肉。”
“好,今天叔叔给你露一手,保管你吃了之后,再也不想吃你婶婶做的红烧肉。”
“这话可别被我婶子听到,否则您老人家要吃笋子炒肉了。”
“好小子,连你叔叔的玩笑也敢开,快去切肉!”
他将一块肥瘦相间的五花肉递给李羽。
两人有说有笑地忙活起来,香味在厨房弥漫,一桌丰盛的晚餐摆在了餐桌上。
孙一恒看了看手表,已经八点了,他的女儿孙晓晓还没回家。
拨打了好几通电话,都是没人接,他不由得担心起来。
“叔,这么晚晓晓还没回来,可能辅导班有事耽搁了,我去寻一下她。”李羽站起来往门外走。
“路上慢一些。”
孙晓晓是北卡数理高中的高四在校生,她的学习成绩优异,尤其是数学和物理。
她每天放学都会去一所教育机构当兼职讲师,给初中生辅导功课,既能锻炼自己又能赚一些零用钱。
李羽骑车往孙晓晓所在的教育机构驶去,那地方非常的偏僻,一路上连个路灯也没有。
顶头风特别大,他将拉链往上拉遮盖着嘴巴,然后站起来往前骑。
十分钟后他赶到了教育机构,发现老师和学生们都走光了,整栋楼只剩下看门的值班人员。
“你好,我想问一下,负责辅导初一B班数学的孙晓晓,她是什么时候走的?”
值班人员吸溜一口可乐,肥肥的手掌敲着桌子说道:“孙晓晓老师今天走的比较早,大概是六点钟吧。”
李羽眉头拧在一起,六点离开,应该早就到家了,这小妮子人去哪了?
他掏出破手机,输入孙晓晓的号码拨打过去,仍然是没人接。
小妮子性子外冷内热,又是沉迷于学习的学霸,在学校也没什么朋友,他在脑海里快速筛选孙晓晓可能去的地方。
值班人员咬了一口汉堡,随后说道:“对了,孙晓晓老师离开的时候,我听她说起要去逛体育用品店,好像要购买篮球鞋,我还打趣她是不是送给男朋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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