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庆州到京城,乘马车也就四五个时辰。
林谦等人没有急着出发,吃罢了早饭,辰末巳初的时候才启程。
去往京城的人很多,官道上行人络绎不绝。
乘车的富人家眷,骑马的独行客,担担儿的行脚客商,步行的乡民,还遇见过策马疾驰的一行约莫三十来人的骑队,白翎红甲,猩红披风。
避开这些人,重新起步的时候,德叔才说这是羽林卫,隶属于东宫麾下,是可以与大内禁军掰手腕的精锐部队,护卫京畿的重要力量之一。
不过谈起此事时,德叔的表情有些不屑,他的意思是大燕的无敌铁骑或者说天下无敌的铁骑只有一支,那就是无缝天衣宗主断无情麾下的玄冥重骑,那才是精锐中的精锐,收割生命的阴司使者。
黑盔黑甲,来去如风。
在战场上,令敌人闻风丧胆。
林谦注意到,德叔说这番话的时候表情有点奇怪,脸上带着莫名的光泽,很自豪,伤感中夹杂着回忆,深入骨髓的那种难忘记忆。
有点东西啊……
德叔以前的出身估摸着就是这儿了。
清儿自从离开庆州伊始,就默不作声,看得出来,她很紧张,还有些不知所措的娇弱样子。
林谦曲指弹了下她微乱刘海下的光洁额头,弹得大丫鬟双手捂着,抿嘴鼓腮地瞪人。
林谦满脸轻松的笑道:“丫头,记住了,到任何时候少爷都会站在你身后,还是那句话,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拿板砖呼他。”
“可、可我只是个丫鬟。”清儿弱弱地说道。
“丫鬟又如何,在我这,你就是个女孩子,哭闹玩乐都随你,不用管那些乱七八糟的大户人家规矩,天塌了,少爷也给你撑着。”
大丫鬟清儿被感动的一塌糊涂,嘴唇颤抖着一句话也说不出来了。
“乖乖清儿,是不是很感动?”
清儿鼻孔酸酸的,不说话,抹了抹眼角。
林谦在车里四下踅摸,“这么感动,得有表示啊,丫头,少爷的酒呢?”
清儿破涕为笑,又板起小脸,“没有。”
稍后就要进京了,这个时候饮酒,怎么可能会有。
但她低估了自家少爷的狡猾程度,既然要藏,岂能藏一个地方?
三翻两翻被他翻出来两个小黑坛子。
清儿抢不过,这下真急的要哭了,进京之后,还得拜访国公府的老爷夫人一堆大人物,这要是失仪了,以后可怎么见人啊。
奈何呀,林谦想要喝酒的时候,谁都劝不了,他是个把规矩礼仪等等一些东西当酒喝的人。
人生随意,有酒当喝。
等下要见谁,跟我喝不喝酒有关系吗?
对我印象好,对我善良,喝不喝酒问题不大。
如果心存恶意,缺少善良,扮演得老实单纯规规矩矩知礼懂礼一样不被待见。
被人评价,说三道四,是林谦最为厌恶反感的事情。
他进京的目的,一是寻找当年父母失踪的真相,二是人生纵意,不想被任何规矩束缚。
打不破的世道,他有自己的坚持。
人这辈子不活出个自己想要的样子,那与死去何异。
鸿图霸业谈笑中,不胜人生一场醉。
曹孟德曾经持槊抒怀,“对酒当歌,人生几何!”
英雄,豪杰,侠士,大侠,当豪饮。
一路行来一路酒。
等马车抵近京城,看到雄伟壮观的城墙时,林谦早就把那两坛子酒喝光了。
问过德叔现下到了哪里,得知看到了京城,估摸着再有半个时辰就可以进城了。
躺在大丫鬟清儿腿上的林谦原本眯着的眼睛陡然睁开了,嘴角慢慢翘起。眼神微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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