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恋对于每个人的一生都意义非凡,因为烂漫美好,因为纯净无暇,所以刻骨铭心,弥足珍贵。
一辈子太长,许多人或许会谈多场恋爱,最后到了合适的时间选择一个互相不反感的人走进婚姻的殿堂,他们后来或许会不记得以前牵过手的那些人的模样,但绝对不会忘记让自己情感第一次萌芽的那个对方。
但遗憾的是,时光残忍,或者说天道无情,很少有人能携手最初的那个人走到最后,大多都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分道扬镳,无疾而终。
世人如此。
宋洛神亦如此。
李浮图走后,她一个人独坐良久,然后开始给自己倒酒,自饮自酌,一杯接一杯,嘴角挂着莫名的笑意,眼神迷离,醉眼看别人成双入对。
十年的光阴,确实太长了啊,竟把一个当初不分彼此的人,变成了无比陌生的模样。
但这些自己不都曾已经预料到过吗?
可为什么当真发生的时候,胸口还是像窒息般的难受?
宋洛神笑意凄美,又开始给自己倒酒。
“美女,如此良辰美景,一个人喝酒多没意思?看你这样子是不是有什么心事?不如和我说说?”
一道彬彬有礼的声音由远及近响起。
酒吧夜场这类的场所,最不缺的就是什么?
小蜜蜂,豪放女,以及来猎艳的牲口。
很显然,一个人自饮自酌像是买醉的宋洛神成了猎手的目标。
一个看起来三十出头的男人含笑走进,笔挺的西装,仪表不凡,脸上挂着文质彬彬的笑意,自有种成熟稳重的气质,总得来说,这是个第一眼很难让人反感的人。
他算是夜场老手,凭借着得体的外表和不俗的谈吐,一直以来游走于各大酒吧夜场称得上战绩斐然。
叛逆的女学生、寂寞的少妇、空虚的女白领各种各样的类型他都品尝过,基本上很少失手,可是看到宋洛神的那一刻,哪怕对方歪斜着身子因为角度的原因只看得到半张侧脸,照样让一直自诩玩腻了美女的他瞬间惊为天人。
肩若削成,腰如约素,延颈秀项,皓质呈露,如果古代真有褒姒洛神这样祸国殃民的尤物,恐怕也不过如此。
这种极品可以说可遇不可求,既然碰到了,作为一个欢场高手自然不可能放过。
等走到近处,完整而清楚的看清了那张倾国倾城的容颜,在一家上市公司做一个部门经理的男人一时间不禁失了神。
随即热血沸腾。
哪怕不断提醒自己要注意神态风度,但他的眼睛里还是控制不住放射出犹如豺狼看到美肉般的火热光芒。
这种极品能和她睡上一晚哪怕少活十年恐怕很多人都心甘情愿,他已经下定决心,今晚无论如何也得把这个女人搞到手,甚至盯着那如美玉般的雪肤,他情不自禁咽了口口水,已经在想象摸上去会是如何美妙的手感,胯下一时间控制不住起了反应。
他微微调整了一下站姿,掩饰了一下丑态。
宋洛神像是没听到身边传来的搭讪声,无意识摇晃着酒杯,似乎在想着心思,头都没抬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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