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夭》?!”众人皆是一愣,难道是咏景诗?
院落里栽种了三棵桃树,没毛病,但都是只有叶子啊。
一般来说,咏景诗,都不可避免的从桃花着手,毕竟更具有象征意义。
木沁倒不会像木县令一样,仅仅从标题就不看好。老实说,仅听标题就主观臆断,那肯定是不对的。
如果作诗的人,是个普普通通的人,平日里所作也只是打油诗,那自然会令人感到无趣。
但李珩不一样啊,之前就能在最短的时间里,拿出来一首足以流传千古的婉约词《如梦令·昨夜雨疏风骤》,已经说明了其脑海里早就有了底稿,自然不存在令人无趣的情况发生。
“木县令,稍安勿躁,何不耐住性子,再看看?”一旁抚着山羊须,饶有趣味地看着桌子上的宣纸,建议道。
“作诗,本官也会!”木县令微微昂了昂下巴,轻哼一声道。
“噗嗤,爹爹别闹了,还是快帮帮沁儿吧。”木沁在一旁掩笑,随即朝着木县令撒娇道。
木县令心头叹了一声女大不中留,只好耐住性子,来帮木沁做手上的准备工作,这玩意儿,他老熟练了。
平日里,他就喜好练练字,欣赏那些古代大家流传下来的书法,陶冶情操。
对于李珩的字迹,木县令当初在衙门的时候,就已经见到过了。那是一种,他从未见过的字体,娟秀,却又含着入木三分的笔力,两者相得益彰,更添妙绝。
因此,木县令也愿意耽搁一些时间,来看一看。
“那么,我就开始咯。”李珩嘴角微微上扬,以自己最熟练的姿势,开始蘸墨下笔。
一旁的木沁聚精会神地看着,当李珩已经写完一句的时候,她下意识地念了出来。
“桃之夭夭,灼灼其华。”
刚念完这句,木沁的眼睛已经是闪烁着光芒。
“之子于归,宜室宜家。”
“桃之夭夭,有蕡其实。之子于归,宜其家室。”
“桃之夭夭,其叶蓁蓁。之子于归,宜其家人。”
当李珩收笔后,其余人皆是凑近,仔细欣赏起眼前的字迹。
暂且不谈这首《桃夭》如何,只说这宣纸之上的书法,就很悦目。
笔力遒劲,娟秀悦目,入木三分。
“这首《桃夭》的风格,并不是近几年的,内容简单明了,其中蕴藏的道理,倒是不错。”木县令摸了摸下巴,点评了一句,接着又补充了一句,“当然,距离本官的境界,还有些距离。”
一时间,其余三人皆是面面相觑,对于木县令的话,不可置否。
木沁斟酌了一番,这才开口道:“桃之夭夭,灼灼其华。寥寥数语,便是塑造了一个青春年华,宛如鲜艳桃花的少女形象。其中,灼灼二字,给人以照眼欲明之感,很是妙绝。”
孙大夫亦是接上来,“桃花怒放千万朵,色彩鲜艳红似火。这位姑娘嫁过门来,夫妻美满又和顺。桃花怒放千万朵,硕果累累大又多。这位姑娘嫁过门来,早生贵子后嗣旺。桃花怒放千万朵,桃叶纷呈真是茂盛。这位姑娘嫁过门来,齐心携手家和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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