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里看起来是比较松软的土,挖起来应该不会太困难,但若说打通...他无法想像。
“打通做什么?”
元夕淡笑,终究是野人,思维方式太过死板,打通当然是为了方便呀。
“打通之后,可以缩短取盐的路程。我们每次去取盐都要绕很远,目标太大。没有不透风的墙,时间长了,难免被别的人发现。万一传了出去,辰部落眼下还好,一旦是居知道了,麻烦会很大。”
“而且,新生的雄兽那么少,现有的雄兽越来年纪越大,体力会有所下降。取盐是个力气活,如果把山体打通,可以缩短路程,节省体力。”
禹的目光深邃了。
取盐都是他和志去的,以他们的体力和脚程也不过一夜最多取三次,大部的时间和力气都浪费在来往的路途上。
如果按照宝宝的方法把山体打通,节省一大半的路程,一夜最少可以往返五次,还不会太累。
真的实现了,不仅取盐,去原先的部落也方便呀。他们虽然现在都搬过来了,可那里并没有荒废。
现在圈养的牛和羊数量不断增加,以后总会有山谷里放不下的时候,他已经考虑好起用原址,只是因为来往不方便,才没实行。
可这些让他万分头疼的顾虑,宝宝只用一个打通山体就全部解决了!
如此浅显的道理,竟然仍然是宝宝教他的。
乖宝宝真是无时无刻的在给他惊喜。
元夕说完,美滋滋的等着禹的夸奖呢,却不料男人的眸子突然浮起难言的渴望,那么厚重,那么浓烈,那么急切!
靠地,不是吧,这种严肃的时刻,你居然是这样的反应!
难道野人用来表达激烈情感的唯一方式就是这个吗?
忒奇葩了些。
禹从来是个心口统一的人,心里已经有了想法,必须付诸行动。
大手一伸,把人扛在肩上,飞速涉水而走,不过顷刻,已然进入木屋,随着门帘被放下,元夕同学已经成为鱼肉,任人宰割。
虽然天还没黑透,虽然外面仍然人声熙攘,可野男人的体温急遽升高,乌漆抹黑的木屋里,他眸中火焰在烈烈燃烧,比每天还要旺,还要灼人。
元夕娇笑着迎合他,她知道,强壮如禹,她跑不了的。
后来,禹把那个红色带白点儿的东西拿给她。
那是块熟好的梅花鹿的皮毛,颜色鲜艳,毛质顺滑,应属上上品。
禹坐她边,好笑地看着她不断地抚摸漂亮的毛皮,问她,“不过是块兽皮,这么喜欢?”
“当然喜欢啊。禹你知道不,在我们那里,没有人敢随便穿这种野生鹿皮制成的衣服,会犯法的。用这么漂亮的鹿皮制衣服,简直暴殄天物。”
“这么喜欢,我再给你弄几张,想做什么就做什么。对了,姆妈那里还存一张虎皮,你要是喜欢我去给你拿来,比这个好看得多了。”
什么,还有虎皮?一张虎皮?
我天,我天,我的老天,发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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