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死我都不信!
每次行酒令你都那那种“门前一棵树,两支大树叉”之类的来蒙混过关。
如今你说你家老二会作诗...
呵呵...
谁信?
“他娘的,老子这就背给你们听!”
程咬金怒了,是真的怒了。
这人缺什么就希望得到什么。
程咬金一家子粗胚,就希望能够出一个学文的子弟出来。
他在找回程处俊之后,逼着他读书。
程处俊无奈之下就给老程抄了一首脑海中印象最深刻的。
“床前明月光,疑是地霜。”
程咬金当场就背了一句出来。
“咦,还...真不错啊!”
李二身边的房玄龄发出一声惊呼:
“平仄押韵都不错,关键的是,意境也很好啊!”
房玄龄说完,久久的回味起来。
在场的诸人,除了他就是李二对诗文比较在行了。
“呵呵,真的很好,浅显易懂但是很有味道!”
李二也点头赞赏道。
听到这话,程咬金得意啊,简直要比战场斩将夺旗还要来的舒爽。
在他身后的那些老兄弟,顿时羡慕的眼中都要喷火了。
原因无他啊,他们家和程咬金家差不多啊,家家户户都是粗胚。
家里的二世祖不是喜欢走马就是喜欢遛鸟的,每一个跟文字沾边的。
程咬金被这些目光刺激的如芒在背,不过心里却比吃了蜜还要甜。
程处俊在下面风驰电掣的追赶猎物,哪里知道自己随便抄的一首诗在面引起了这么大的震动。
在他身后的队伍里,尉迟恭家的尉迟宝林追不到猎物,一下子发了狠。
尉迟宝林身穿光明铠,跳下马来就要跟熊瞎子玩摔跤。
面的尉迟恭看得心中哀叹一声,对程咬金的酸味愈发的足了。
“知节,快快,这首诗的后半阙呢?”
李二十分喜爱诗文,已经有点心痒难耐了。
诗仙李白的这首诗虽然简单,但是能够传颂千年,自然有它吸引人的地方。
对于李二这些人来说,胃口已经被吊起来了后面的半阙不听,只怕今晚会睡不着。
“举头望...望...”
程咬金把后半阙背了几个字,突然脸色一僵,忘记了。
“望什么?”
李二急了。
“俺忘记了!”
程咬金憨憨笑道。
尼玛!
李二和房玄龄气的要吐血。
那种爽到一半就不能够爽的感觉,让他们十分不爽!
如此绝妙好诗,怎么能够忘了呢?
他们旋即想道程咬金的性子,能够记得半阙已经是难能可贵了。
“快让那小子给朕来!”
李二立刻命令道。
还打什么猎啊,血刺呼啦的。
大家一起吟诗作对不香吗?
何况,特么的下面猎物已经被撞死一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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