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怪物!”他也指着那个方向喊了一声。
这下子,士兵们的内心有些动摇了。
其中一个士兵正和林小志对视着,他也从林小志瞳孔的反光里看到了那道红光。
“老李,真有怪物。”
“怎么办?”
林小志见这些士兵们有些动摇了,于是指着地上的尸体说“你们想给这家伙陪葬吗?他配你们这么做吗?”
士兵们动摇了,再拖下去的话,怪物来了谁都活不了。他们不想给死掉的那个混蛋报仇。
其实没人想给那个混蛋玩意报仇,但他们身为军人,本能地拿起了枪,想要制服林小志他们。
“我先把枪放下。”
林小志躲在被劫持的人身后,慢慢的把右手的枪抬了下去。
正对着他的两个人见状,也慢慢把把枪压了下去。
“老马,把刀放下!”
老马听到之后,犹豫了一下,但还是把刀放了下去。
他对面的士兵见状也放下了手中的枪。
就这样,双方暂时放下了个人的争执。
“怪物把莱恩斯杀了!”一个士兵林小志说道。
林小志一下子明白了他的意思。
“这可怜的家伙被怪物杀了!”
旁边的众人也都明白了。
……
不远处的玉米地里,一道道红光亮起。
一对,两对,三对。一双双眼睛如同黑夜中的鬼火一样。
戴灰帽子的士兵直接抬起枪,对着远处的玉米地开了两枪。
枪声在空旷的村口响起,如同平地惊雷一样,把村子里面的军人们全都惊动了。
他们一个个拎上枪,朝着村口跑了过来。
借着步枪上面的手电,林小志从全息瞄准镜里面看到了怪物的全貌。
只见二十米开外,有一个黑色的怪物迅速跑了过来,长得就跟蝙蝠与狼的杂交品种一样。
夜魔!
士兵们并没有见过这种怪物,但手里的枪还是稳稳的开火了。
一发发电磁子弹以两倍音速打了过去。
但那夜魔灵敏的吓人,左右闪躲着,朝这边飞速跑了过来。
子弹的速度虽快,可是士兵们的反应速度却跟不上夜魔的速度,他们既要考虑枪的后座力,还要用手腕控制枪口的方向。
于是他们只能看着那一道道残影,从枪林弹雨中跑过来,却没办法用枪口锁定它们。
有两只夜魔挨了枪之后速度变慢了一些,但是没有倒下,依旧朝这边狂奔而来,可见他们生命力的强悍。
林小志开火了,不用带天狗面具,他的灵敏值已经足以支撑他跟上怪物的速度了。
只见他快速的调整着枪口的方向,把一颗颗远超音速的子弹打进了怪物的身体。
跑在最前面的那只夜魔无论怎么躲闪,都躲不过林小志的锁定,两只眼睛全部被子弹贯穿了,黑色的脑浆喷的到处都是。
既然这夜魔没有超过二十级,那就还属于生物的范畴,脑袋被贯穿了一样会死,生命力再强悍也不管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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