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美姗追出来的时候,他业已走远,瞧不见人影了。
“老不死的,别以为我不知道你去哪!一定是去翠香楼找那个小娼妇了!“你尽管去吧,等你得花柳病的时候,有你受的!”
暮霭沉沉。
打更的梆子敲过两下,已经是二更时分。
姜瑾是被饿醒的。
这阵子,她白天去医馆坐诊,晚上查看味美轩的帐本,给跟齐子恒合作的那几家酒楼提供新菜谱,晚上又要陪慕容楚胡闹,能不累?
除此之外,还要操心做不用电的风扇,还想着做跟现代一样的马桶,又不是超人,怎会不累?
一觉睡醒后,更加乏累,肚子饿的咕咕叫。
只得爬起来找东西吃。
书桃早做好了晚膳,只不过……
见自家小姐睡的香甜,便没舍得叫醒她,一直将菜放在灶台上温着。
这会儿瞧见姜瑾起来,立刻将吃食摆上桌。
“小姐醒啦!饿了吧?赶紧来吃。”
姜瑾也不客气,屁股往凳子上一歪,坐下拿起棋子就吃。
一碗饭下肚,肚子里有货,心就不慌,便问书桃:“王爷走了?”
书桃点头:“王爷走的时候交待:叫您好好休息,他去刑部,今儿晚上不回来。”
姜瑾一脸茫然:啥?
一整个晚上都不回来?
姜瑾听到这个消息,十分高兴,就差没拍手称赞了。
终于可以让她毫无负担的一个人睡一次了。
连饭都比平时多吃了一碗。
书桃一直在旁边伺候着,见小姐吃的比平时多,自然是最开心的那个。
“小姐呀,你现在这模样,比以前好看多了呢,婢子要是摄政王呀,也恨不得找个绳子把你拴在裤腰带上,走哪儿就把你带到哪儿。”
“你要是回了沈府,王爷怎么办呢?”
自打小姐跟齐王殿下分开后,日子一天比一天好。
从最初的吃不上肉,到现在顿顿有肉,就连园子里的帮工们也都能吃上肉,日子过的越来越好,多好啊!
得亏小姐受了刺激后,脑子变聪明了,要不然的话……
她们还在那破茅屋里过着猪狗不如的日子呢,更别说住大房子、吃上肉了。
命运真是个神奇的东西,打自家小姐不要齐王的那一刻,一切都发生了改变呢。
从前,吃不饱穿不暖,每天能吃上一碗白米饭都是奢望。
如今这小日子过的是风生水起,如果小姐再回到沈府受委曲怎么办?
“小姐,请恕书桃多嘴,婢子同王爷想的一是样的,不希望你回沈府。”
姜瑾咽下嘴里的饭菜,眯起眼睛盯着小丫头看了又看:“慕容楚请你来做说客的?”
哟嗬,狗男人挺聪明呀,知道书桃是她最亲近的人,还知道用这招!
书桃急忙摇手:“不不不,王爷什么也没说,是婢子想说。”
呜呜
小姐的眼神儿好可怕!
现在的小姐太厉害了,一个眼神儿就让她心头发慌。
不过,她还是喜欢现在的小姐!
姜瑾看她一眼,没有再说什么,闷头吃饭。
吃过饭后,姜瑾在院子里散步。
这会子,已经是三更天了。
看着夜空中的繁星点点,不知怎的,又想到了那个令她欢喜又令她讨厌的狗男人。若是搁在以往,这个时辰两人会在斗嘴,偶尔也会说上几句笑话。
更多时候,是她在忙着做她想做的事,他在一旁陪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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