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才这么小,倘若我成长为百米巨兽,这一爪下去岂不是天崩地裂!”
“这兽神诀精妙绝伦,有如神助,远非一般的功法可比,想不到我竟然获得了此等至之宝!”
强悍无比的怪兽之王哥斯拉再加《兽神诀》的斗气,必然会惹得风云色变!
一时间雷云欣喜若狂,很快他的脑海中闪过一丝歹念。
“莱奥,待我成长为百米巨兽,定然要杀入菲茵王城,踏平你的王宫,取你狗命!!!”
雷云现在的身高是12厘米,身体总长度为24厘米,比刚出生时大了一些。
虽然距离目标还很遥远,不过他很有信心。
肚子正饿得发慌,经过一整天的时间,昨天所食的蛋壳早已被消化一空。
食物是生命的根本,没吃的哪行。
虽然哥斯拉的最佳食物是核辐射,只可惜这里并没有那种东西。
雷云灵敏的爬出洞穴,来到了一片草丛之中,希望能够找到一些吃的。
这里杂草遍野,郁郁葱葱,一片翠绿之色。
一阵微风徐徐吹来,草叶顿时纷纷摇摆,飒飒作响。
雷云穿梭在草丛之中,这些草全都非常高大,相比之下他完全就是个小不点儿。
他目光敏锐,很快便在一片草叶之发现了一条绿色的毛毛虫。
那条毛毛虫很大个儿,正在专心致志的啃食着叶片,它体长约为30厘米,体型是雷云的两倍。由于永恒大陆之灵气充沛,所以这个世界中的昆虫和动物大多都显得较为庞大。
雷云早已是饥不择食,那条毛毛虫简直就是一份移动大餐,所以他没有任何迟疑,立刻将之锁定,并快速冲了过去。
看来哥斯拉的王者之路得先从击杀毛毛虫开始。
雷云连忙运转全身斗气,神兽无疆已然释放,一爪拍向草茎。
杂草被一拍而断,立刻软倒下来……
砰,灰尘飞扬。
那条毛毛虫转眼便落在了地,但它并没有受到惊吓,反而一阵愤怒,双眼散发出猩红光芒,露出一嘴尖牙,面目狰狞的向雷云爬来!
“哎呦诶!”
雷云吓了一跳,他还从没见过这么凶的毛毛虫!
毛毛虫转眼即到,张开血盆大嘴向雷云一口咬来!
雷云一声低吼,抬起爪子狠狠拍了过去,快如闪电!
瞬间啪嗒一响,毛毛虫的脑袋直接爆开,血肉模糊,即刻便倒在地挣扎起来,没动两下便一命呜呼了。
哥斯拉VS毛毛虫,哥斯拉胜!
虽然并没有什么值得骄傲的,但是首战告捷,哥斯拉的王者之路便就此展开了!
看着毛毛虫的尸体,雷云暗暗心惊。对方的体型是他的两倍有余,但却无法抵挡他最为普通的一击,可见哥斯拉的力量果然很强大!
雷云连忙用爪子撕下毛毛虫的一块肉,塞进嘴里咀嚼起来。口感软绵绵的,有点像棉花糖和过期牛奶的混合物,味道很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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