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喇叭。”
朱秀麻溜收抢,帅气的对着耳麦道。
三秒,八秒,三十秒,久久无声。
我踏马好想一枪毙了你……朱秀无奈,只得再次道:“二哥,拿喇叭,让他们投降。”
我天,右手被打废就不管左手了?
“哦~哦~~”
大胡子这时才反应过来,拿起喇叭大声道:“白皮猪们,你们已经无路可退、也无法抵抗了,只要交出托尼,就绕你们一命,要是敢反抗,让你们生不如死。”
大胡子这会都怀疑人生了。
我这刚认的小老弟有这么强?
一枪一个老美?
“艹泥马!”
而听完谈判声的朱秀,直接飙出了天朝语。
见过白痴,但没见过这么傻的,说好的老大靠武力,老二靠智慧呢?
就这?
英:“李,你在说什么?”
国:“艹泥马!”
英:“?”
国:“艹了泥马!”
“李,这是华国语吗?听不懂。”
“没事,二哥,我刚才想起一种马,他会吐泡泡,挺可爱的。”
“哦,李,以后别说一些二哥听不懂的话,要是别人,会以为你在骂人的。”
言下之意,你要是没用我就觉得你在骂我了。
我就是在骂你……朱秀正色道:“明白了,以后会注意的。”
“你觉得二哥刚才这谈判技巧怎么样?”
挺好的,至少比猪要好一点……听到话中的得意声,尽管看不上眼,朱秀还是顺着道:“挺好的,不过在修饰一下,就更好了。”
大胡子:“修饰?”
“对。”朱秀点头,“像我这样。”
“美军们,我知道你们对美利坚的忠诚,也知道你们不怕死,但,你们一定不会希望托尼死在这里吧?我只求财,所以做个交易怎么样?我们带走托尼,你们回去让斯塔克准备赎金,到时候我们自然会放他回去。”
大胡子对着喇叭依葫芦画瓢念了一遍,越念越满意,完事还沾沾自喜对耳麦道:“不错,经过你这么一修饰,话中的意思就表达的很好,不愧是国际语种精英。”
这是修饰你的吗?你那是逼人家自杀,自杀前在给托尼来一枪……
朱秀已经懒得搭理他了。
一时舔是很耍,但一直舔,就很……
这让他不得不感叹:“终于,我还是活成了以前所讨厌的那种人!”
大胡子见朱秀不吭声,也没太在意,对着身旁两人指挥道:“你们两个,下去抓人,要是敢反抗,直接杀了。”
有个精英人才在旁边就是好,啥都安排得妥妥当当的。
讲道理,要是朱秀不说,以大胡子的智商是想不到这种办法解决问题的。
不过现在……
就算几个美军不怕死,敢同归于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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