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天的后半夜,不知从哪飘来一片黑云,遮住了灿烂的星空,灰蒙蒙的似乎是什么都看不见。
雨很快便落下,这场北晋自入秋以来的第二场秋雨,来的有些匆忙。
滴答滴答的雨点自天际而来,如玉珠般撒在屋檐上、泥地上、水洼中,砰然碎成七八点,不知去了何处。
雨不大,就是有些急,山路不好走,长久没人修葺的官道更不好走。
一场雨,落了两三天。
总归是闲来无事,李怀安便捏着一只空茶杯,双指轻轻转动,浑浊的双眸无神的望向前路,嘴角轻挑。
同福客栈还是像往常一般,没什么客人,但好在他与叶洛禾走不了,能多几分人气。
“这雨来的倒真不是时候,耽搁了公子。”
见李怀安的房门没有关着,路过打扫的老掌柜一边忙活,一边开口说道。
习惯了一人,忽得来了两人,还是俊男靓女,不说别的,养眼。所以对于李怀安跟叶洛禾,老掌柜是欢喜的很,每日都是好酒好菜招待,只是老掌柜手艺不咋地,所做的饭食,该咸的甜,该甜的酸,该酸的苦,该苦的倒是甜了。
叶洛禾是个富家小姐,至于是谁家的小姐,便不得而知了。但这叶小姐除了读的书多之外,厨艺也是用惨不忍睹来形容,所以大半的时候都是李怀安出手,就是这位俊俏的小李公子,只会个蛋炒饭罢了。
残留着淡淡鸡蛋香味的李怀安笑了笑,放下手中的茶杯,想了片刻,双唇轻启,说道:“天要下雨,娘要嫁人,都干了这么久,总不能让这贼老天憋回去吧。”
老掌柜愣了愣,接着大声笑了两声,似乎是听懂了少年的话,低下头继续忙活。
李怀安往外走去,随手拿起放在桌上的剑柄。几日来,把玩的多了,倒是莫名的习惯,这适手的剑柄滑稽的代替了寻常公子手中的折扇,少了些文气风骨,多了许俗气胡闹。
今日的客栈,格外的安静。
“那个闲不下来的呢,走了?”
他说的是叶洛禾。兴许那夜的闲聊后者并未展现太多,但这两日的相处,后者的活泼着实让人耳目一新。
就像是个刚从山里出来的猴子到大城镇的模样。
在李怀安的印象里,这个时代的女子还是大多以文静柔和居多,这或许是因为多年的战乱磨去了李唐时期的女子豪迈之风,但不管怎么来说,女子以柔为美,活泼只是一时,时间久了,这独特的性格极有可能变成让人烦心的嘈杂。
终究是回归静雅。怡红院的娇娘儿便是如此,早年时候的她保留了李唐女子的英气,但生活很快便证明,没点地位,骨子硬,死得快。
有点道理,但李怀安还是比较喜欢叶洛禾这般的女子,能给无趣的生活增添不少的乐趣,兴许是特殊感吧。
老掌柜抬起头,拍拍衣袖,说道:“叶小姐今日一直在马厩,许是离着远,公子没听见吧,反正老头子我啊,今晨是被闹腾醒的。”
说着,老掌柜便是一阵难忍的困意,打了个哈欠。
听完,李怀安窃喜,若不是叶洛禾去了马厩,今日被吵醒的可就不止面前的老掌柜一人。
“对了公子……”老掌柜接着说道:“这场雨耽搁了你不少日程,此去中州,可不近,不如便骑马,马厩中马匹尚有,老头子我也不常出门,便送给公子如何?”
长安至中州与君山,若是骑马,半月即可,再快些,十日时间绰绰有余,即使是中途遇见什么雨天不能赶路,也浪费不了多少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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