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默一顿:“此间事了,自会回去。”
“京城那边怎么办?国不可一日无君,公子已多日没上朝,此举甚为不妥。”夜澜瑾神色严肃道。
且不说不合礼法,光文亲王一党早已虎视眈眈,巴不得揪住陛下的大错,将陛下推下台取而代之。
如今陛下以身犯险来颍水县,若是被他们发现,恐怕后果不堪设想。
“无需多虑,我只是病了半月罢了。若是能趁此机会,让他们自乱阵脚,倒正合我意。”阿默摆摆手。
如今虽有证据,但无法将那些人一网打尽。他们若是敢生事,她正好一道收拾了。
“无论如何,公子待在这里终归不妥。这儿的事儿传回去也就一两日的时间,公子还是趁此时日早些回去才好。至于这里,有我在,大可放心。”夜澜瑾不赞同道。
一旦颍水县的事儿传回去,必定引起他们警觉。到时候他们必定会先一步销毁证据,找到替死鬼。
“行了,我意已决,无需多言。大人还是好好想想,去了县衙该当如何。”阿默抬手止住夜澜瑾的话。
她想一次性将毒瘤全部拔出,自然得付出代价。她起身道:“得,大人先好好养伤,晚些时候我派人护送你们过去。”
夜澜瑾盯着阿默离开的背影看了半响,叹了口气,陛下终究是长大了,有许多自己的想法。既然如此,他能做的只有尽力替陛下解决好后顾之忧。
他低头盯着自己又开始浸血的伤口,沉默片刻。暗道,去县衙也好,至少伤势能恢复的快些。否则,这样反复下去,他恐怕十天半月都好不了。
“公子怎的又回来了?”正打算掀开衣裳自己处理下伤口的夜澜瑾手一顿,拢了拢衣裳道。
“咳,回去拿了个药。大人这伤终归是因我而起,又因我加重。我这儿有瓶上好的金疮药,抹上去,只需三天,就能结痂。”阿默掩唇轻咳。
方才让人家伤口裂开实属无奈,到底是他的老师,又是救命恩人,合该补偿别人才是。
夜澜瑾接过金疮药一愣:“这药还是公子留着吧,我这点小伤不碍事。”
普通的金疮药倒无所谓,但这瓶真的是金色的金疮药。金色的药,效果比普通的好上几十倍,乃是药神谷谷主的独门绝技。
且这独门绝技,向来只传给少谷主。故而这类金色的特效药,流出来的十分稀少,千金难求。
“墨迹什么,让你用你就用,还能毒死你不成。”阿默沉着脸道。
她当然知道这是什么药,但在她这里不算什么,她还多的是。
“不了,公子收好吧。”夜澜瑾摇摇头拒绝道。
“我说你这人怎的婆婆妈妈的,是要我亲自给你上药是吧。来来来,今日就让你见识见识爷的本事。”阿默一把抢过药瓶,捞起袖子就去扒夜澜瑾的衣服。
就一瓶药的事儿,不知道这人在磨叽什么,跟个娘们儿似的,她是那种连药都舍不得给自己臣子用的小气之人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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