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英英让女儿挑着豆角先回去,自己再去打猪草。凌菲云本来想让妈妈先回去,只是最后没能拗过凌英英,只得先回了。
到家第一件事,放下担子冲到水缸那儿用水瓢痛痛快快地喝了一顿水。这水是纯净无污染的山泉水,甘甜清洌,比外面卖的那些所谓的“矿泉水”不知强了多少倍。
“唔——”满足地放下水瓢,凌菲云看水缸里的水不多了,挑着水桶去了井边。
这井水虽然好,但就是太远了,从家到井边足足要走十几分钟,而且还是上坡路。
挑水的路上,遇见了自己儿时的玩伴凌美凤。凌美凤比凌菲云年长一岁,165的个子,99斤的体重,在南方来说算得上高挑苗条的了。
双眼皮大眼睛,长相中等偏上,性格也是活泼外向,不但能说会道的,胆子还特别大。
由于没考上大学已经出门打工了,这次回来,据说是家里给介绍了一个对象。
这才一年不见,凌美凤变了许多,穿着打扮成熟了,也时髦了,凌菲云差点儿没认出来。
从小建立的友谊,再见面总是特别的亲切。两个小伙伴亲亲热热地说着话,一块儿往水井那儿走。
凌美凤说起了自己这一年在外面的所见所闻,向凌菲云描述了一下凌菲云从来没有见过的光鲜世界。
最后凌美凤说:“等明年你高中毕业了就去找我,我保证给你介绍一份又轻松薪水又高的工作。”
凌菲云微微一怔,笑了笑没吭声。听她这话的意思,好像凌菲云一定考不上大学,只能去打工似的。事实上半个月前的凌菲云自己也是这样想的,混个高中文凭,出去打工,这一辈子也就这样了。
但是现在不同了,她已经决心要好好读书,考上大学,改变自己的命运。不过现在什么成绩都没做出来,她也不会多说什么。
最后凌美凤邀请凌菲云,明天陪她去相亲。
“相亲?”凌菲云连忙摆着手拒绝了,她一个十七岁的小姑娘,总感觉相亲这种事离自己太遥远。
“你紧张什么,又不是叫你相亲,就是陪我一块儿去。”说到这里,凌美凤挑了挑眉,“有好吃的哦——”
凌菲云:……
我是那种为了一点吃的就不顾一切的人吗?
只是最后的最后,凌菲云还是答应了,从小玩到大的交情,更何况凌美凤绝对是那种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的执拗人儿。
凌菲云想着,反正她相亲的地点就在圩上,自己家正好要去卖豆角,就当顺路了。
挑了三担水,终于把水缸倒满了。凌菲云回到房间,继续学习。她已经把初中的英语书都找出来,并背熟每一篇文章,掌握好每一个单词、每一个短句。
应付一般的考试问题不大,老师发下来的试卷她自己测试过,基本上都能得一百分以上。相较于以前六七十分的成绩,已经是提高很多了。但这还远远不够,要想考一所重点大学,凌菲云给自己的目标是一百四十分,最低也不能低于一百三。
感觉薄弱的地方还是口语和听力,这方面就只能多听、多说了。
凌菲云又听了一会儿英语,就把手机藏在枕头底下,摊开字贴开始练字。
书法,不是一蹴而就的,需要长时间、反复的练习。半个多月了,她的字虽然看上去整洁、工整了一些,但离写得漂亮,还差得远。
她现在每天都会抽空,练半个小时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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