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宇还没回答,王东曹也出来了。
王东曹这下没装校长风范,也激动得不行,两人拉着张宇,像押送犯人一样,紧紧抓住张宇,把张宇拉近病房,留下助手和郑哲思在门口凌乱。
“郑董,我没看错吧,我没听错吧,刚才那个人是两大神医的师傅,看上去好年轻,难道这个世界真有返老还童!”
唐俊文和王东曹,都超过六十岁了,张宇是他们的师傅,在正常的思路中,张宇至少应该八十以上了。难怪助手会怀疑张宇返老还童。
张宇根本不知道在助手的心中,他已经是返老还童的唯一案例。
助手这么一说,郑哲思也怀疑张宇是返老还童。
张宇没跟两大神医废话,直接来到了郑轶剑的病床前。
张宇按住郑轶剑的脉搏。
喜脉!
如果不是看着郑轶剑这个糟老头子形象,张宇直接就会判定对方怀孕六个月了!
两大神医在旁边,紧张的看着张宇,不知道张宇能不能看出什么。
郑哲思更是大气都不敢出。他父亲能不能康复,所有希望全都在张宇身上了。
不是喜脉,喜脉如琴弦。
琴弦的特征非常明显,用力按,就有种割手的感觉。
张宇发现喜脉只是表象,郑轶剑的脉象,其实非常混乱。
这根本不是一个人的脉象,感觉就像成千上万个人的脉象,叠加组合在一起。
张宇掰开郑轶剑的眼皮,看了下眼底的血丝,然后拿出一根银针。
两大神医屏住呼吸,生怕打扰到张宇。
张宇忽然将银针刺穿郑轶剑胳膊上的大血管,挤出一颗小小的血珠。
张宇将血珠放在一块玻璃板上,轻轻的涂抹之下,再用银针挑起来。
一根血红色的丝。
如果不仔细,绝对会把这细丝当成血液,因为细丝非常小,而且只有两粒米那么长短。
细丝在不断的扭动着!
“寄生虫!”张宇说。
“寄生虫?”王东曹,唐俊文,还有郑哲思,全都不敢相信。
“是的,不过,这种寄生虫非常特殊,寄生在人类或者动物的血液中,如果是普通的寄生虫,根本不会危及生命。”
“在十八世纪中叶,一个叫不列颠的国家,贵族女人为了减肥,就用类似的这种寄生虫,注射到血液中,不断吸血,就能让人随便吃都不胖。因为这种寄生虫能快速消耗人体营养。后来,这个国家的王室得了血友病。”
张宇说的这个情况,王东曹上大学的时候就看到过记载,症状跟郑轶剑的情况,并不相同。
“病人体内的寄生虫,我在一个非常特殊的情况下看到过,我很奇怪的是,病人怎么会染上这种寄生虫,因为这种寄生虫非常昂贵。”
“非常昂贵?”唐俊文很奇怪,这种害人的东西怎么会非常昂贵。
“这是普通的寄生虫,在中东,用来暗杀仇敌才用的。”张宇说。
“中东?我爸从来没去过中东!”郑哲思大惑不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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