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长安县令大闹刑部(求鲜花,求评价票!)
李旭回到县衙,再次整理了一下人肉包子案子的思路,加他刚才去查探现场的一些情况,仔细推导起来。
半响后,他带着几个捕快,前往刑部查案卷。
按照李旭的推测,这个人肉包子并非是今天出现的。
至少有两三个月了。
所以,刑部应该有相关的案卷。
大唐,刑部之中。
李旭带着几个人来到了这里。
“长安县令,有事求见刑部侍郎。”
听到是长安县令,刑部的侍卫,也没有多加阻止。
毕竟县令也是官员。
“长安县令可进入,其他人等,原地等候。”
“为哈我们就不能进入,我们都是长安县衙的人。”
段捕头这次鼓起了勇气。
他记住了李旭的话,天塌下来,有高个子挡着,怕啥?
“闲杂人等一律不准进入刑部重地。”
李旭看了一眼,事情还没有办完。
“段捕头,你们在此地等我就行。”
李旭说完,一个人进入了刑部大厅内。
刑部大堂,比起长安县衙,不知道豪华了多少倍。
不知过了多久。
在这刑部大堂中,才缓缓走来一个官员。
“你就是长安县令?”
“来刑部有何事啊?”
“为何不报官文?”
李旭睁大眼睛,一来就那么多问题?
“我,长安县令李旭,不知道你们大人在不在?”
那刑部官员昂着头。
一脸骄傲。
“本官正是。”
李旭打量了一会儿,这人不就是一个刑部主事?
他有说话的权利?
同时,李旭也感觉到无奈。
他来刑部就这待遇?
好歹让刑部侍郎见见吧?
“本官来找刑部侍郎,李中二。”
李旭直接说道。
毕竟,派人前往人肉包子店铺的,就是刑部侍郎李中二。
包子铺是人肉馅,这个消息,李中二是如何得知?
“有什么事情,给我说也是一样的。”
那刑部主事一脸嫌弃。
似乎在说,就你一个小小县令,你能够见刑部侍郎?
“我要查最近的失踪人口案子,以及杀人案,你能做主吗?”
噗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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