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路上,庞翠都小心翼翼的,想问江枫去哪吃,却又不敢问,最后直接把他带到了洛城最有名的西餐厅。
庞翠是这里的熟客,经常带不同的男人过来约会吃饭。
见庞翠又带“新伴”来了,餐厅经理想也没想,按照惯例,直接给他们安排了情侣包厢。
烛光,西餐,红酒。
头顶响着轻缓的乡村音乐,整个世界仿佛都安静下来。
庞翠站起来为江枫倒酒,陪他喝了一杯又一杯,自己已经微醺了,可定睛一看,对方还是面不改色。
江枫没有进一步指示,庞翠也不敢自作主张,就这么陪他喝着。
两瓶红酒喝完,江枫也有点醉醺醺的。
在庞翠又一次站起身为自己倒酒的时候,江枫脑袋一热,拉着她坐在了自己腿上,伸手探进她的衣服里面,摸索起来。
庞翠被他摸索得身子发热,整个人飘飘然的,回头蒙蒙看着江枫的眼睛,道:“你……消气了吗?”
江枫喘着粗气,在她脸上闻了闻,道:“快了,还没!”
庞翠道:“那我帮你消气!”
江枫长得英俊潇洒,气宇不凡,庞翠自忖约过的男人没有一百也有八十,但没有一个有江枫这么好看的,尤其是他身上那种霸道的气势,仿佛君王降临,让自己又爱又怕,打从心底折服!
只是昨天,江枫表现得太过强势了,庞翠完全不敢往那方面想,此刻喝多了酒,才意识到对方也是一个男人,而且是年纪很小的弟弟,很生涩!
说不定,用自己丰富的情场经验,可以驯服这匹野马……
不,想要驯服这样一匹野马,简直是天方夜谭;如果,能有幸被他驯服一次,也算是一种天大的恩赐了!
庞翠任由江枫摸着,偶尔轻轻挣扎,这种若即若离的感觉,撩拨得江枫浑身难受。
江枫情绪已经起来了,可是,自己那里还是没有丝毫反应!
不会真被电坏了吧?
上次在飞机上,李小鹿已经试过一遍了,现在又是这样!
……
江枫心里正发愁呢,忽觉头顶一凉,抬头一看,原来是庞翠将红酒浇在了自己头上。
“靠!”
这娘们儿还记仇啊?
昨天江枫就是这么欺负庞翠的,没想到风水轮流转,今天角色对调了。
不一刻,江枫浑身都被红酒浇遍了,庞翠则蹲在地上,贪婪地吃着江枫身上的红酒。
吃到最后,庞翠帮江枫脱掉鞋袜,用价值数万元一瓶的昂贵红酒,冲洗着他的双脚,然后去吃他的脚趾!
一般来说,女人最敏感的地方是耳朵,一亲耳朵,女人立刻就软了。
而男人最敏感的地方,就是脚趾!
呵呵,想不到吧!
只有庞翠这种风月老手才知道这个秘密!
否则,为什么那么多男人喜欢做足疗呢,就是享受那种身体最敏感部位被异性揉捏的感觉。
此刻,江枫脚趾被庞翠用嘴含着,只觉新奇刺激!
尤其对方还是洛城第一名媛,穿着名贵的衣服,平日里高高在上,让无数男人趋之若鹜;但此刻,这么一个名媛,居然跪在自己脚下,含着自己的脚趾!
江枫只觉身体一动!
对,就是那里!
江枫低头看了一眼,确认了一下,心中狂喜!
我……我我我……我江枫又是男人了!
激动之下,江枫直接站了起来,金鸡独立,另一只脚还被庞翠含着。
“哈哈哈哈……”
江枫一阵狂笑,弯腰把庞翠抱起来,直接把她按在了餐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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