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天的早上,王守德终于开始干正事,他回到了侦缉队大院,明天就要出发去玉阳镇了,他不得不来通知,他的第九小队的两个成员。
王守德看着面前的这两头蒜,用歪瓜裂枣来形容,都算是赞美了。
靠在墙根处,在阳光里晒忧伤的,绰号疯狗,原名杨德才,听说是个国军逃兵。
虽然身材修长均称,相貌却生得丑陋凶狠,平时沉默寡言,不爱惹事,让干嘛就干嘛,要是真的招惹了他,那就是逮谁咬谁,不死不休,是真的往死里下手,一众侦缉队好汉,可没少吃他的亏,这也是他被叫做疯狗的由来。
在厨房窗前流口水的,叫傻子,本名赵大富,身材高大,面目狰狞,听说他爹是个刀客,一个被人乱刀捅死的刀客。
傻子像是永远都吃不饱,一根筋,认死理,只要给吃的,叫干啥就干啥,得了个量身定做的天然外号。
王守德想了想,先来到了傻子的身前,试探的说道:
“傻子,已后跟着我,想吃啥就吃啥。”
傻子犹如未闻,继续在窗前流口水。
“我是你的队长,听我的话有大洋。”
傻子毫不理会,继续流口水。
王守德一咬牙,递过去一根鸡腿说道:
“叫爹!”
“爹!”
“从今以后跟着我。”
“嗯!”
王守德转身走向疯狗,
身后跟着一高大身影,如影随形。
他站在疯狗身前,静静的看着这个颓废的活死人,谁也不说话,晒忧伤的继续晒忧伤,沉默的继续沉默着。
直到身后的傻子,直着脖子翻着白眼把鸡骨头吞下,再把半月没洗过的手,舔干净后。
王守德终于开口说道:
“以后跟着我,能帮你把仇报了。”
疯狗慢慢抬起头了,盯着王守德的双眼,声音沙哑的问道:
“怎么帮?”
王守德回望着他,眼神平静的说道:
“我能弄钱,还会骗人,你会打仗,我拉起支队伍来给你带,怎么样?”
两人互相盯着对方的眼睛,再一次沉默。
直到身后的傻子,站的晕晕乎乎,快要打鼾时。
疯狗终于开口:
“好!”
王守德也终于一笑,把口袋里的钱,全扔在他身上说道:
“明早带傻子来迎春楼接我。”
…………
时间,二更天,
地点,迎春楼,
看着范桃花满足的睡去,王守德悄悄溜出迎春楼,没有惊动监视的人,无声无息隐入夜色,向飘香楼而去。
王守德心中隐隐有些兴奋,飞檐走壁,展转腾挪,那是一个如鱼得水,在夜色里隐藏潜行,仿佛天生就拥有的本能。
他像是为了暗夜而生,在黑暗里时隐时现,身法优美如行云流水,不多时已经隐身在,飘香楼后街的阴暗处。
如夜间捕食的孤狼,死死盯住,隐藏在黑暗中的四个侦缉队便衣。
时间临近三更,他闪身扑出。
从第一个便衣边身边,一闪而过,当尸体软软栽倒时,第二个便衣还没有反应,就被他捏碎了喉骨,快如闪电,身如鬼魅。
第三个便衣似有觉察,头刚转到一半,一双大手就抓住他的头,顺势向后一扭,夜色中传来轻微的骨裂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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