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层人士对于皮毛的狂热追求不次于现代人对于豪车、名表的热衷。
尤其是在欧洲。
欧洲人对于皮毛的热爱深入骨髓,早在14世纪30年代,英国皇室便规定皮毛只有贵族才能穿戴,如同世纪时期国白瓷在欧洲被视为奢侈品一样,欧洲皇室视穿戴皮毛为尊贵身份的象征,时至今日,这种对于皮毛的狂热追求不但没有丝毫减弱,反而随着资本主义的发展,蔓延到了掌握着大量财富的资产阶级人群之,对于皮毛的需求也越来越大。
而尚未经过太多的开发,高山森林密布,野生动物资源丰富的美国,拥有着极为丰富的皮毛产出。
早在欧洲殖民时期,踏美洲大陆的欧洲人便开始使用毛毡、火器和白兰地酒等物资和生活在山林之,以狩猎为生的印第安原住民换取皮毛。
对欧洲人来再平常不过的生活物资在原始落后的印第安人看来却是珍贵无,用一些他们狩猎的副产物能够换到这些他们自己无法生产,却非常有用的好东西,在他们看来是再好不过的事情了。
这种以物易物,用价值低廉的器皿、刀、布料、白酒等生活物资从印第安人手换取价值高昂的皮毛的交易一直持续到现在,逐渐被一些家族和大公司利用武力所垄断。
他们从印第安土着那里以低廉的成本交换毛皮,加工后运往欧洲或直接在美国本土销售,一张海狸皮至少可以增值1000,甚至可以获得200倍以的利润。
而陈默这次的目标是这些垄断毛皮贸易的商饶一个。
约翰雅各布阿斯特,是德裔美国商人,主要从事毛皮贸易和投资房地产业务,他是美国第一个千万富翁,同时也是现在美国的首富,而他现在居住在纽约,并且持有大量待开发地区的土地,而他的暴富,靠的是对印第安部落的毛皮贸易的野蛮垄断。
约翰雅各布阿斯特原本打算在西北地区获得对皮毛生意的垄断,不过那里已经有了实力强大的落基山脉毛皮公司,将西北地区的皮毛贸易完全垄断,外来的约翰雅各布阿斯特经过一旦尝试最终还是没能够成功打入进去。
计划受阻之后,约翰雅各布阿斯特便把自已努力的方向集在了沿着密苏里河流域扩展的那一辽阔地区,那里居住着大量的印第安部落。
为了完成对这一地区皮毛贸易的垄断,约翰雅各布阿斯特可以是不择手段,他创建了美国皮毛公司,依靠欺骗的手段,甚至是动用武力,他获得了这一地区完全的垄断权,像从前的封建贵族对领地庄园一样完全垄断。
名义美国政府统治着这片广袤无垠的土地,但实际,约翰雅各布阿斯特的美国皮毛公司本身是法律,它既拥有强大的武力,同时也利用欺骗等手段,垄断了这一地区的皮毛贸易,从赚取巨额利润,完全无视国会制定的所有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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