它是害怕陌生人?或者是见到女人就发憷?
这种事没有道理。
“这是我……买的小狗,很好玩,是不是?”
周路只敢这么说,说真话不合适,捡来的狗最不安全。他看见陈玲的面色很冷,对小狗没有生气,也不可怜它,就像看到一个完全无关紧要的事物,比如一个用旧了的茶杯。
“我们养它吧,就拴在院子里。”
陈玲终于笑了:“挺好的,我很喜欢它。”
他们打车到了超市,新家需要买点日用品,比如毛巾、牙膏、方便面什么的,周路爱吃泡面,他经常熬夜,尤其在十二点左右会吃一顿,若是错过了,就算睡着了也会饿醒,许多年都这样。
每当进入超市,夫妻二人就‘分道扬镳’,各自挑选自己需要的东西。这和男女的脾性有关系,周路总是匆匆掠过,不需要的东西,他绝不会多看一眼,而老婆会浏览超市的各个角落,哪怕这个地方她已经来过数十次,女人就爱如此,找到促销价的东西会想买,但搁在家里可能几个月到一年都不去碰。
去找方便面的时候,周路发现了一个唇膏,上面有注解,这东西的色泽和口红差不多,他发现陈玲这两天嘴唇干燥,用这个很合适,也不贵。
东西买好,来到妻子这一边,陈玲正在挑选……口红。
女人买这种东西实属正常,但她买的太多了,购物篮里放了一堆口红,颜色都不一样,还有蓝色的。除了结婚后的半年外,陈玲只在公共场合极少次数的用口红,且只喜欢淡淡的颜色,这一次,她有点饥不择食了,似乎什么品牌都要,而且颜色也各不相同。有点贵,这不是主要的……怎么会买这么多。
“你买这么多口红做什么?”
“用。”
“用也用不了这么多吧,家里不是还有么?要不你先买一两个试试看?”
“我不,你是不是怕花钱啊?”
“没有,男人赚钱就是给老婆花的嘛。”
说着违心的话,周路呼出郁闷气息,这些口红都够普通人用上好几年了。她怀孕了,别因为小事去烦她,这似乎也不是小事。
除了口红,陈玲没有买别的东西,毛巾也是周路挑的。周路觉得她过激了,看着颜色各异的口红,让人联想到国外的那些女人,为了追求时尚,蓝色的、紫色的、红色的、白色的,等等,当然这些口红的色泽也有深浅。陈玲不像别的女人那么爱炫耀,她极少为了时尚去追求什么,穿衣就能体现她的普通和不张扬。一幅最不愿意的画面跳入脑海——她用这些口红去画画,画没有眼睛的怪人,还有破肚而出的婴儿,那些婴儿也没有眼球……再之后,这幅画会凭空消失,陈玲的脸成了京剧脸谱……不,那只是臆想。
回家,小狗睡着了。
周路不想去买现成的狗窝,太小了,笼子也不合适。他想自己给小狗安个窝,找些木料和砖头来就可以,简简单单,没必要弄的太漂亮,实用就行。
正琢磨着,抬头就看见了男孩儿刘晓斌,他刚过来,看看小狗。
“叔叔,你要养它吗?”
“嗯,少个窝,你家有旧木料吗?”
“有,我爸爸在家,我去给你拿。”
这多不好意思,周路还是自己去跟对方说说比较好,让一个孩子去拿,不正式,借这个机会认识一下邻居也好。
刘晓斌的爸爸叫刘群,是一家设计公司的主管,带方框眼镜,人胖,但不显蠢。他很热情的请周路进门,不需脱鞋,还给周路泡了一杯龙井。
“爸爸,周叔捡了那条小黄狗,想安个窝,弄点木头。”
“小事小事。”刘群给周路上烟,眉开眼笑的:“周老板刚搬过来吧,你是做什么工作的?”
“我就是写点东西,文职。”
对方不往下细纹了,一句话就看出对方的不自信,刘群识人无数,很懂得给人保留余地:“你住在13号?”
“对。”
13号死过人,还不止一个,都蛮离奇。刘群是知识分子,他不会提怪力乱神的事,也不会将话题往那方面牵引。他刚搬过来的时候,就听说了很多关于13号公寓的传闻,没有亲眼得见,他关注新闻,上面有那些死者的情况,没有一个人能得到善终的,最快的一家人是半个月就全部归西。再如何不信这些,事实也令人揪心,第一面见到周路,他对此人产生了好感,一个性情中人,又那么内敛,无疑是个艺术家的好坯子。艺术家,这个词很对13号公寓的口,没有本事的人在里面也能谱写传奇,成为一代名人。天嫉英才,那些小有名气的入住者死了。
他就这么坐着,观望周路:这个男人蛮正常。
“你是作家吧?”刘群突然问道。
周路没反感,对方的话有一种孩童式的好奇,让人如沐春风。他对这个陌生人产生了好感:“不算是,我的确很喜爱创作,可卖不上价钱。”
“哦……其实很多写小说的人都一样,社会人心太浮躁了,他们对文学作品没有耐心,我个人比较喜欢彰显人格魅力的书,有机会可以给我看看,我刚好认识几个出版社的人,没准儿可以说的上话。”
他更喜欢这个邻居了。
周路保持着谦虚:“我写的东西都很垃圾的。”
“那不能这么说,我觉得你这样的人应该会写出好的东西,只是没遇到伯乐。”
一旁的儿子不耐烦了:“爸爸,你答应给周叔叔的木头呢?钥匙给我,我去开门。”
东西都堆在二楼的杂物间,孩子拿不动。
“我自己去吧,太谢谢你们了。”周路说。
“哪儿的话,远亲不如近邻,以后咱们还得好好处呢,几块木头谢什么。”
刘群帮着周路将木料给搬了过来,砖头可以在公寓后的围墙下找到几块松散的,也够用了。经过了解,周路知道刘群离婚了,儿子跟他过,前妻去了另一个城市,好几年都没见过了,为了这么个儿子,刘群也不愿意再找个女人,他和周路一样心思缜密。
真是庆幸,能有这样一个好邻居,周路一直都是个孤独的人,除了妻子外,他几乎不和外人打交道,但刘群的出现改变了他的想法,这父子二人十分友善,值得深交,等到周末,他可以去找刘群喝几杯,聊些男人的不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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