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兴云庄的厚墙外,有条小小的蘅堂,起风时这里尘土飞扬,下雨是泥泞淹足,高墙挡住了日光,几乎看不见阳光。
但无论阴暗,多肮脏的地方,总有人默默的生活着。
或许是因为他们无处可去,或许是因为他们想要躲在这地方,被人遗忘。
蘅堂里有家小小的店铺,前面卖些粗食。后面有三五间客房,店铺的主人是一个残废的侏儒,在这里生活了十几年,大家都叫他孙驼子,久而久之,却似乎没有人真正知道他的姓名。
平日里,店里的生意不怎么景气,来往的都是些卑贱的过客,以低微的代价,换去食宿。
今天依旧在下着雪,更加的冷了,富贵人家或许是穿着厚厚的冬衣扔雪球、堆雪人,可穷人却有可能被冻死、被饿死。
店里的主顾也没有来,孙驼子磨着豆腐,他一步一步走的很稳,仿佛背上压了一座山。
这时有脚步声传来,孙驼子抬起头,却是有一老一少走近了他的店里。
一个是满头白发苍苍,手里拿着旱烟的蓝衣老人。另一个想必是他的孙女,梳着两条又黑又亮的大辫子,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却是比辫子还要黑,还要亮。
不多时,前方又出现了一人。
这人穿着锦衣华服,样貌俊秀,有着淡淡的儒雅之气,仿佛是一个饱读诗书的大学士。
他嘴角带着一抹微笑,从容而温润,只有自信的人才有这样的微笑,这样的装扮,这样的微笑,和整个蘅堂都是格格不入的。
孙驼子料定这人不会是他的客人,或许只是路过,去拜访不远处的兴云庄,于是他继续磨着豆腐。
可事实却告诉他,他想错了,这人走了进来,走到了这一间鸡毛小店之中。
他径直的走到了那一对爷孙面前,笑着打着招呼,坐了下来,眼睛盯着那老头,接着又将目光目不转睛的望着那小姑娘。
孙驼子心中这才了然,原来这位官人是看中了那个大辫子的姑娘。
那姑娘的确生的娇俏,特别是一双眼睛,又大又黑又亮,眼骨碌一转,仿佛能够将人的魂都勾走。
夏云墨坐到爷孙两面前,笑着说道你:“我瞧两位看着眼熟,不知是否在哪儿见过?”
老者没有说话,孙女就笑嘻嘻的说道:“你这人搭讪方式未免也太差劲了,用这种方式,可很难吸引到女孩子的注意力。”
夏云墨饶有兴致的说道:“我这人不善言辞,不知道该怎么讨女孩子欢心,若是姑娘有何高招妙计,定要传授与我。”
辫子姑娘“噗呲“一笑,说道:“你应该先介绍自己,最好是把自己的优点缺点都说出来,这样女孩子就会对你产生兴趣。记住,缺点也要说出来,不然的话,女孩子就会觉得你太虚伪了。”
夏云墨想了想,又摇了摇头,说道:“可我听别人说,要保持足够的神秘感,才能更加吸引到女孩子的兴趣。”
辫子姑娘的忽的小脸冷了下来,却依旧可爱的很:“刚刚还还问我有没有什么锦囊妙计,现在我说出来了,却又不听我的。”
女孩子的脸,还真是说变就变。
夏云墨微微一笑,说道:“我叫夏云墨,优点嘛?大概就是这一副皮囊还能看的下去,另外,我的这一双手……算了,这手就算了。缺点就是,酒量不怎么好。”
辫子姑娘忽的看出夏云墨的一双手,白皙纤长,近乎完美,就算是女孩子看到了,也只有羡慕得分。
可是,右手上,却有一道浅浅的伤口,将这份完美给破坏掉了。
辫子姑娘有些生气的说道:“这么好看的一双手,是怎么弄伤的,你怎么能不好好爱护这一双手”
若说先前是假的生气,是在撒娇,现在就是真的生气了,毕竟看到一件完美的东西损坏掉了,正常人心里都会不好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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