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袖,你看这个。这是少爷新发明的玩意儿,叫做口红。你听名字就知道了,这是往嘴上抹的!红袖喜不喜欢啊!”梁晨像极了哄骗孩子糖吃的坏叔叔,还故意在虎口处抹上了一点,冲着红袖啧啧道:“红袖啊,你看看这颜色多好看啊!你想想要是抹到嘴上……”
没有一个女人能够免疫化妆品的诱惑,古今中外都是。古代连那有毒的铅粉都敢往脸上抹。更何况是这种跨时代的产品?
红袖看直了眼,连连点头。
什么叫见好就收?就是看调戏的差不多好了,这口红就可以收起来了!
梁晨拧回了口红,塞进了衣襟,又说道:“二十串糖葫芦加一管口红!”
这一回,小丫头连半分犹豫都没有,直接说道:“我说!”
嘿嘿,没有什么事是糖葫芦解决不了的,如果有,那就再加一根口红!
梁晨眯着眼睛听着。
梁慧看样子,恋爱了!而且追根究底,好像还是因为自己。
本来这所谓的七国诗会,尤其是在这尚文的淞国开展。没有几个人让人觉得自己能夺得首位。因此,除了淞国和在瘴气那头的源国,其余诸国原先根本就没有太多人想去参赛。毕竟去了也赢不了。
但今年不一样了,赢不赢都得去啊!只要手头宽裕的读书人,尽纷纷赶来大良,有些手里没有什么银子的,出去借钱也要来一趟大良。
为什么?
因为诗才梁晨梁一壶!
这一次的主考官可是梁一壶!
无数才子佳人只盼望能见上这梁晨一面,现在的大良每一家酒楼几乎都是满客。
自打梁晨之名传出来以后,每天都有无数的人从全大陆各处赶来。
大良城里吟诵对潇潇暮雨洒江天,弃我去者不可留的笔笔皆是,随处可见。连带着那词里提到的边飒也火了一把,许多人整日在边府外晃荡着,就想看看是何等美丽的女子能够让梁一壶如此另眼相看。
而这沈公子,全名沈清平,乃是滁国随城人士。也是梁晨的脑残粉。
二十几日前,梁慧在一次外出时,无意间见到有人手上捧得一本西厢访,上头批了一句注:
待月西厢下,近风户半开,拂墙花影动,疑是玉人来。
虽然不是什么绝妙好诗,但在那情那景中,实在是点睛之笔!
这是自己的书,见人有如此批注,梁慧自然要问个明白。
这人便是沈清平。
一个落魄书生,听了梁晨之名,特意前来。此次来大良乃是向同乡借来了银子,才凑够了盘缠。
二人相谈甚欢,梁慧自然没有说明自己的身份,只说自己家里做着卖豆腐的小本买卖。
这段时间,梁慧出门,都是寻那落魄书生去了。
“少爷,可千万别说是我说的!要不然,小姐又该挠我痒痒了!”红袖皱着眉头,向梁晨讨好着说道。
“放心!我嘴可严了!”梁晨挥了挥手。
红袖推开门,走了出去。
外头天已经黑了,月从天那边慢慢划了上来。
透过门缝,梁晨看见边潇已经在外头等着了,一双眼满是忧愁,看着天上。
……
“哟,起得够早啊!”
翌日清晨,梁晨着了一身汗衫,戳了一套枪。刚收势,就见边潇打着哈欠从偏房里走了出来。
这扎枪还剩三千多次,每天梁晨练一个时辰,算起来,再过两三天,这任务也就能完成了。
等过了十万次,会再给什么奖励呢?
梁晨有点期待。
平平无奇小兽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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