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王导把林晏之单独叫过去。
并不是要聊工作,而是受人之托,问问林晏之有没有涉足娱乐圈的想法。
芒果台旗下的阳光互动,想约林晏之见面。
老牌经纪人宋丽青,也想找机会跟他聊聊经纪合约。
最后林晏之只能以单位有规定,暂时没有这方面打算为由,婉拒了芒果台伸出的橄榄枝。
开玩笑呢吧,他如今可是和颂传媒幕后最大的股东。
怎么可能跟别的公司签约?
经纪人倒是真缺一个,但是这个事情也不急啊,至少要等录完中餐厅这档节目后吧。
艺人跟经纪人,本来就是和则双赢,斗则俱败的关系。
必须精挑细选,找个合适的!
前面这两个事情虽然让林晏之觉得意外,但也算在情理之中。
最让他感到诧异的,反而是王导聊到的第三件事情。
身在加莱的女歌星Penny,通过朋友的关系找到王导。
倒不是要把林晏之签去她的工作室,而是想让王导帮忙问问。
有没有可能签下《怎样》这首歌的翻唱版权。
一开始听个英文名,林晏之还没反应过来。
等他用手机网一查,好嘛,戴裴妮,原本应该是这首歌的原唱!
林晏之当时就被吓出来一身冷汗,暗自告诫自己。
以后剽窃歌曲的时候,一定要先网查查,千万别闹出乌龙出来。
可能是出于偿还心理,也可能觉的这首歌只有戴裴妮才能唱出精髓。
所以,林晏之鬼使神差的竟然答应了。
邮件里留了经纪人联系电话。
林晏之直接给那位姓潘的经纪人打了电话。
“喂,是林先生吗?”
电话刚接通,那边就猜出他的身份了。
“你怎么知道是我?”林晏之反问道。
“王导昨晚就把这个好消息告诉Penny了,她今早6点就起来了,我们一直在等您电话,这个是我的私人号码,知道的人很少,国内的就更少了。”
原来是电话号码暴露了自己的身份。
这也表明人家对自己比较重视,要不然也不会注意到这些细节。
能让王导出面当说客,国内的人脉圈肯定不回差到哪里去。
“我很喜欢Penny姐的歌,网那段视频我也看过了,各方面都很契合。”林晏之个人非常喜欢Penny姐的演唱,这倒是句大实话。
“合约方面,我们想先听听林先生的意见。”潘胜笑呵呵道。
“就按你们发的合约来,不用附加另外的条款。”林晏之倒是爽快。
物归原主而已,他能不爽快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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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歌的问题,个人喜好而已,不影响剧情,要是有喜欢的歌,也可以评论区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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