兽潮危机已经被完美解决,众多修士陆续离开了风波城。
最终,寒安、寒平、诗落落和陶新桐一行四人在风波城休息了三天后,待得寒安的伤势已经恢复的差不多后,众人便离开了这座饱经风霜的小城池。
恶牢山顶,青石大殿内。
身穿紫颌的寒安擦去自己的满头大汗,他大口大口的喘着粗气,接过陆屏递过来的一碗灵药汤,仰头一口气将它喝完:“放心吧,这种秘术也就施展的时候滋味酸爽,过了之后后劲就不那么足了!”
他望着面前姑娘皱起的黛眉,无奈的一笑,将灵玉碗放在一旁:“确实没事,再说了痛苦是痛苦,但是你也知道咱们这些天灵境的大修行者寿数悠悠,最低也能活个上千年,而且他是以三境修为施展的,所以问题不大。区区四五十载岁月而已,这些白头发一个时辰后就会自行消散了。”
陆屏听他说完后,见他不似作假,便毫不犹豫的转身离去
寒安望着消失在转角的一袭紫衣,他泛起一个意味深长的笑容,不知何故,又开始嘿嘿嘿嘿的开始傻笑起来。
缓缓走到大殿前方的紫衣国师见到叶轻眉两人想自己投来一个询问的眼神,她摇摇头淡淡说道:“现在没有方才那般痛苦了,想来问题不大。”
两人再次闭上眼睛将心神投入洞天之内。
重新坐会自己座位上的她,突兀的感觉到有些脸颊发烫起来,她在心底自言自语起来:“自己刚才是不是做了什么不是很、、怎么说呢!不是很恰当的事情?特别关心他?还是情不自禁的把他抱在怀里?不是!他最后嘿嘿笑什么呢???”
红月洞天之内,经过一场大战之后的一行四人终于想起来自己是来探索秘境的,这才收拾起来观光旅游的心态,开始向着红月洞天深处进发!
而接下来的一个月内,寒平自顾自的修炼,除了监督大师姐诗落落的修炼和偶尔指导指导陶新桐之外。几乎不做任何事情。白袍读书郎寒安则更是当起了撒手掌柜。一天到晚就是看书、看书、看看书
这一路上的任何事情,便只让陶新桐和诗落落两个小姑娘处理,陶新桐二阶巅峰的实力,本就不弱,再加上有流萤细雪两把宝刀加持,一路上也算是有惊无险。慢慢已经有了独当一面的风采了!至于诗落落大师姐,在一旁喊加油倒是挺用心的。
陶新桐本就在风波城的时候已经可以突破到辟谷境了,但是自家寒平哥哥说了,还得压制在二境继续磨练磨练,等下一个破镜契机再说。她便不着急破入三境。反正寒平哥哥说的都是对的
而诗落落的天赋根基并不是很好,所以走的是勤能补拙、厚积薄发的路数,寒安对于其境界的夯实可谓是费尽心思!
炼体境本就是一个模糊的基础的过度境界。一般来说,身体能够感知到灵气并且稍微吸收一些以用来改善体魄就算是炼体境一层了。而能清晰地感知天地间游离的灵气并通过口鼻适量的吸收灵气在体内运行循环则算是进入炼体境二层了!至于炼体境圆满则代表着能够利用全身的毛孔吸收接纳天地灵气,在体内进行周天循环以达到脱胎换骨、食气纳灵的修行境界。
而寒安对于诗落落的要求则是更高!
也许前人没有发现炼体境圆满之后还能再升华一次!但是他知道!
夜色里,望着诗落落盘膝而坐在篝火旁,正皱着眉头使劲开发体内细胞潜能,寒安望向了斑斓星空。
前世的他本是一个小有名气的演说家,日复一日的参加商演活动,虽然说不上不喜欢,但是单调乏味的生活他也是渐渐的有些疲倦和厌烦!
那年春节,本是商演活动最多最挣钱的黄金时间,他却毅然决然的坐上了回家的班车,已经有三年没有回家了,虽然浪迹天涯、四处奔走,却并未迷失本心,反而使他愈发的思念家乡。
在途中顺手买了一份煎饼果子聊以果腹,他并不打算吃多少,他要空着肚子回家吃老妈亲自做的饭菜!陈寒安背着单肩包挤在班车车尾的座位上,不多久便已经沉沉睡去。
睡意朦胧之中,他隐隐约约感觉到自己的大腿外侧似乎痒痒的!他下意识的身手想要挠一挠,结果却抓住了一个温暖的手掌。
小偷!!
这下子他猛然惊醒,一下子就机灵了过来!他猛然睁开眼睛望向自己的身旁,原来不是小偷,而是身旁的小伙子睡着了,手不自觉的挨住了自己。
陈寒安将那熟睡的小伙子打量了一番,干练的短发,穿的也很精神,关键是很壮,自己着小胳膊小腿比之可差远了。
他松开手双手环胸再一次沉沉睡去。。。
车子行驶在泥泞的土路上,颠簸得十分厉害,两人的身体也是不是的碰到一起。不知道过了多久,感觉到口袋里的手机被慢慢的抽离出了自己的口袋,陈寒安轻轻嗤笑一声,与此同时猛然睁开眼睛右手蟒蛇吐信一般一把将那只还未收回去的手给紧紧攥住!
盯着那双正恶狠狠的盯着自己的年轻小伙子,陈寒安毫不示弱,他轻轻开口说道:“小子!我能感觉到你眼睛深处的不可思议和恐慌!”
小伙子正要张口,陈寒安已经抢先一步打断了他:“别说话,听我说。我有两个对你而言都不是很好的身份,第一我是一位律师,看到车前面的摄像头了吗?相信我,我上来的时候就特意看了一眼,摄像头是在开着的!如果你想闹大那么我作为一名资深律师是很乐意见到的!这样我就可以坐到利益最大化!”
那长得十分壮硕的男子神色微变,但是依然强装镇定:“你敢骗我!?”
陈寒安感觉到男子开始挣扎起来,想要脱离自己的控制,他竭力攥住脸上却依然变现的十分淡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3条规定:抢劫者,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他靠近那健壮男子,顶住他的手臂继续说道:“你可以听一听你是不是属于下列情形!”
本站域名已经更换为www.adouyinxs.com 。请牢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