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裕知道这刘穆之平生没别的大爱好,除了看书外,就是喜欢吃,今天厚着脸皮来老丈人家蹭喜宴,一是要向天下宣示自己是江家的女婿,二来嘛,也绝对不会亏待了自己的肚子。
刘裕笑着把这碗莼菜羹递给了刘穆之:“胖子,吃吧,别客气。”
刘穆之舔了舔嘴唇,显然,理智和他的食欲正在他的体内战斗,他摇了摇头:“这,这怎么好意思呢,这是你的饭啊。”
刘裕笑道:“这莼菜鸡丝羹虽然也很好吃,但毕竟是我们江南的特产,平时也能吃得到,那鱼羊合鲜水引汤我已经吃完了,螃蟹也吃过了,现在挺饱的,这碗就给你吧。”
刘穆之哈哈一笑,接过了这一大碗飘着莼菜香味的羹:“那就恭敬不如从命了,寄奴,今天你帮了我大忙,这个人情,我以后一定会还。”
刘裕心中暗叹,刘穆之毕竟是读书人,脸皮还是有点薄的,如果不是自己在他身边给他撑场子,很可能他就不会进来了。这个江家女婿,他当得也挺窝囊的,给自己的两个小舅子排斥,连这种喜宴也没他的份,即使是现在,江老先生在招呼着刘林宗、沈警等人,而江播和江郎却完全没有过来跟自己的姐夫说几句话的意思,人情冷暖,以至于斯。
不过刘穆之现在显然没有在想这些事情,他吃完了碗中最后的一口羹,还意犹未尽地舔了舔这个做工精致的青瓷碗碗沿,又闭上了眼睛,好好地回味了一番,才长长地叹了口气:“要是天天有这么多好吃的,那人生也就没有遗憾啦。”
刘裕勾了勾嘴角,今天在宴会开始的时候,江老先生就向着全场的宾客介绍过刘穆之,现在酒足饭饱,按说来的目的已经完全达到。有些京口本地的宾客们,已经开始告辞,准备离开,一直都很嘈杂的大厅,这会儿变得更加人声鼎沸了。
“胖子,也吃完了,可以走了吧?”
刘穆之点了点头,正要起身,却只见厨房的方向,走过来了几个仆人,与上菜时一人一个小盘子不一样,这会儿他们是每人端着一个大木盘,上面放着一堆堆的黄色的,龙眼大小的水果,看起来,足有十几斤重呢。
刘穆之笑了起来:“我怎么就忘了这一碴事呢,吃了这么多好东西,肚子是会胀的,要吃些槟榔以消食才是。走,寄奴,我们去拿些槟榔吧。”
在这个年代,交州和广州一带产槟榔,而三吴地区也有少量的槟榔出产,当然,只有有钱人才吃得起,象刘裕和刘穆之这样的穷人,连见都很少见到。
刘裕的眉头一皱,事实上,从小到大,刘裕很少有吃饱饭的时候,饥饿才是他自小时的童年记忆:“胖子,你这怎么一套一套的?这槟榔不是我们穷人吃的东西,还是走吧。我看,他们也没把这东西发给我们嘛。”
刘穆之摇了摇头:“寄奴,你不知道,这些是大户人家的吃法,吃完饭后都要消食的,这些槟榔既然端了上来,就是给我们自取的,走,我们去拿吧。”
他说着,直接就向着摆在大厅一侧的四大盘槟榔走了过去。
刘林宗等人一个个上前拿了槟榔,然后回到座位上,继续谈笑风生,刘裕的心也放了下来,看起来,这东西真的是自己去取的,而且,现在整个大厅里似乎也没有人在乎这些槟榔被谁取走。
刘穆之走向了一大盘槟榔,他那肥嘟嘟的手已经从袖子里伸了出来,准备去取堆在盘子中央,最大的几个槟榔了,而他的两眼,也开始放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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