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力变得如此之好,林小白自己都有点意外。
除了是初级吐纳术带来的效果之外,他找不到其他的解释。
可是自己才完整地修炼两次啊,竟然就起到了立竿见影的效果,简直不可思议。
难道是因为自己的修炼天赋很高,是传说中根骨奇才?
怀着兴奋的心情,林小白走得越来越快。
“小白,你别跑那么快嘛,等等我们……”
看着林小白走路的样子,林天顺夫妇二人看的是胆颤心惊。
他们还指着这些西瓜买盐巴了,摔坏了就卖不出去了。
林小白这才想起来身后还有两位老人,赶紧停下里等他们。
看着这对老夫妻满是皱纹的脸庞,林小白忍不住有些替他们心酸。
俗话说,养儿防老。
但是如今,农村无数的空巢老人,虽然辛辛苦苦地把儿女养大,但是依旧过着凄苦孤独的晚年。
他们的儿女,要么是常年在外打工,要么就是像林天顺的儿子那样,去别的条件好一点的镇子买房独自安家。
留下来的老人们,如果能够定期收到儿女的生活费,就算幸福的了。
苦逼一些的,不但用不到儿女们的钱,反而七老八十了还要替儿女们带孙子。
当然,这些都不能只怪年轻人们无情无义,实在是农村的生活太过艰难,让他们无瑕顾及两头。
林小白之所以毅然回家,很大程度也是不希望每年只能回家一次,不希望余生只能再跟母亲见几十面。
他下定决心,他想改变现状。
他的目的,是使农村变成一个‘向往的山庄’。
不只是城里人向往的山庄,而且是农村人不想离开的山庄。
……
林小白让林天顺和周月娥走在前面,不疾不徐地来到了集市之。
找到一块空地之后,林小白将西瓜摆在了地,就准备去忙自己的事情。
“哟,这不是林小白吗?”
一个手提挎包,肥肥胖胖的中年男子走了过来。
“你是?”
林小白挠了挠脑袋,没有认出眼前这人。
“哟哟,大城市混了几年,就不认识老同学了?”
肥胖男子抖着脚尖道:“我啊,徐勇,初中同学!”
卧槽!初中同学现在都过去了十几年好吧,谁敢保证能将曾经的同学认全?
跟混不混城市有毛关系?
听着对方阴阳怪气的语气,林小白有些不爽。
人的品行,跟你过多少学,在农村还是在城市没有根本的关系,哪里都会有让人恶心的老鼠屎。
这种一来就拿学历、出生、或者生活环境作为攻击武器的人,恰恰是自己内心存在着可耻的偏见。
“原来是徐勇啊,想起来了!”
虽然对方阴阳怪气的,但是林小白不想计较,看着他的小挎包平静地道:“看你这样,好像混得不错啊?”
“嘿嘿,一般一般啦,这些年不是鼓励创业吗,我回来开了个养牛场……也不大,就一两百头牛,一年挣个四五十万,好的时候能挣七八十万。”
徐勇撸了撸袖子,露出手腕的金色手表,神情之间带着得意:
“咱班班花何娇娇,你还记得吧?她现在是我老婆,我和她已经有两个儿子了。”
“去年咱们在镇建了套新房,不高,也就五层楼,十来个房间。”
……
我去,这家伙跟我唠叨这些干什么?单纯的炫耀?
不得不说,这世界之大无奇不有,有些人就是喜欢没事炫耀,在别人身找优越感。
但是这种人,往往是内心有着某种难以克服的自卑,想通过这种优越感来掩饰。
“看来你混得不错嘛,都成人生赢家了,恭喜了老同学!”
炫耀也好,自卑也罢,林小白都没有心情去管别人的闲事,客套了几句之后就想离开。
可徐勇却拉住了他,笑着道:
“一般一般啦,老同学你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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