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头一看,血珠子已经挂在了那里,
“狗剩,你……”
“这里没有笔,只能借用你的血了。”
“你也可以用你的血啊。”
“不行,我怕疼。”
三崽……
“你别乱动,不然这血可浪费了。”
狗剩看着三崽想要挣脱,立刻又握紧了一些,连忙拿起他的手写起了字。
三崽……
现在,他还能怎样?都已经被咬了,总不能真的浪费了吧?!
平常还以为这狗剩多读了几年书,老实巴交的像个书呆子,没想到竟然也这么滑溜。
晓晓从大灰腿取下回信,当看到是满满的一张血书时,嘴角抽了抽。
好吧,是她的错,忘了他们没有笔,不过即便拿着燃烬的柴灰也能写出字来,为什么非要自残呢?难道不疼吗?
大灰回去的时候,晓晓装了纸和笔,还很好心的告诉狗剩在没有笔的情况下怎么能在纸写字。
本来狗剩正在认真的读信,读着读着,觉得不对劲儿,心虚的看了一眼三崽,在考虑要不要继续读下去。
“怎么不继续读了?”
这会儿着急的是锅子,狗剩心里嘟囔了一句皇不急太监急,最后还是在他们的注目下硬着头皮读了出来。
三崽本来听得很认真的,后知后觉发现不太对,彻底明白过来以后,立刻瞪向了狗剩:
“狗剩,你还我的血来。”
“嘿嘿,我这不是不知道嘛,兄弟,我保证下次不会了。”
“你还想有下次?”
“不是的,我不是这个意思,对了,老大说可以让大灰帮我们猎捕些小动物,今天我让锅子多给你准备几块肉,补补。”
狗剩赶紧岔开了话题,他怕越解释越不清楚,而且本来他就理亏。
“哼,我要吃一大碗。”
“好,好,好。”
和大灰一起回来的,还有白雪,晓晓在知道那人还没有醒后,就让白雪再去弄一颗人参,如今白雪的眼泪没有了,血,他是不会轻易的放的,所以就先用人参吊着他一口气,熬过这段日子,别死了就行。
京城,某个大宅子里,一个黑衣人正在向以为身着华丽的人复命,
“回主子,我们已经找寻半个月了,并没有发现任何踪迹。”
“哪里都搜了?”
“我们一直注意着安亲王的人的动静,他们把整个古风镇都翻了一遍,也没有寻到,而我们在山里,也是下下都寻了,并没有踪迹。”
黑衣人低头说着,
“虽然没有找到人的踪迹,不过属下敢保证,他一定活不久了,中了最烈性的毒,就算有人救他,也不能解毒,毕竟那毒是无解的。”
“我知道了,生要见人,死要见尸,在没有看到他的尸体前,我们还是不能过早的下结论,这样吧,你们的人先撤回来一部分,留少许的人在哪里寻找就行了,别和他们的人碰了。”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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